《内江市金融体制专项改革方案》出台——服务小微企业 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今年4月,内江市出台《关于加快内江现代金融业发展的八条意见》,为内江现代金融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内江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近日,市政府又印发《内江市金融体制专项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内江市金融体制改革创新,不断提升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能力和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增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涉及企业和农业的金融体制改革是此次的亮点。
◇本报记者 兰萍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
在市中区经营着一家药店的蒋英,由于去年资金周转困难,她从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到了一笔资金,解决了生意上的困难。
“本打算从朋友那借,但生意上的事情,不是几百几千元就能解决的,如果向一个朋友借几万比较困难。”蒋英回忆起当时借钱的情景无奈地说,由于急需用钱,她便尝试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没想到仅用了几天时间,这家小额贷款公司就为她办理了贷款。
个体户蒋英遇到的资金问题,是目前金融市场不可回避的现状。
《方案》指出,要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深入推进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建设,以下放授信审批权限、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合力定价为重点,在审贷、激励约束、风险定价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倾斜。同时,支持商业银行设立从事小微企业的专营支行,进一步增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高新技术产业,《方案》提出要支持设立面向科技型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保险专营机构等,发展由金融机构、创投企业、中介组织等组成的综合性科技金融服务集团,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样化、个性化金融服务。
与此同时,《方案》明确,要提升重点行业和项目的金融服务,引导推动重点领域与行业转型和调整,加大对节能环保、服务业、流通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内江是农业大市,如何在农村金融领域实现改革突破,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
自内江市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农村许多“沉睡”已久的土地以多种方式被流转出去再次盘活。但流转大户及专合社在扩大生产、发展规模农业的过程中,却一直面临着缺少抵押物难贷款,所拥有的承包地经营权等资产普遍被闲置,财产权、收益权得不到有效体现等问题。
今年6月,在威远县向义镇四方村新农村综合体会议室,威远县信用联社与向家岭无花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300万元协议,标志着内江市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由此“破冰”。
该笔贷款的成功发放,不仅有效解决了无花果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还促进了农村资源向资本转变,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为今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方案》要求,继续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试点,探索设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推进农村产权融资,在林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基础上,拓宽林业融资渠道,逐步扩大林权抵押贷款,合理确定抵押物价值和抵押率。
在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方案》要求,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通过发展家庭农场贷款、种粮大户贷款、土地复垦贷款、“贷款+担保”等信贷产品和模式,并在利率、期限、额度等方面不断创新,支持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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