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信服的执纪“裁判”——记威远县新场镇纪委副书记杨宗辉
◇本报记者田映丽
“他说话真诚,办事认真,做人本分。敢想、敢说、敢做,从不吞吞吐吐,遮遮掩掩,含含糊糊。”这是与杨宗辉打过交道的人对他的评价。今年57岁的杨宗辉是威远县新场镇的纪委副书记,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杨宗辉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起好示范带头作用,树立了一名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2013年1月,杨宗辉被四川省纪委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今年6月,该镇党委开展镇机关民主评议政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杨宗辉所在的镇纪委办公室满意率96.6%,名列全镇第一。
正人先正己
从源头上抓好防腐
纪检监察工作处于反腐倡廉的最前沿,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始终坚持党性原则,风清气正,刚正不阿,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始终为人民群众搞好服务。”杨宗辉如是说。
基于这样的认识,杨宗辉对自己约法三章:不贪占单位的便宜,不接受他人的宴请、礼品、钱物,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在工作中,杨宗辉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坚持用正面典型鼓舞人,用反面教材警醒人。通过开展正反教育、廉政谈话、廉政讲座,着力增强全镇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根本在制度建设,关键在源头防腐。”杨宗辉对此体会深刻。
于是,他认真总结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不断探索新时期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了《新场镇村级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试行办法》、《新场镇关于推行积分管理、量化考核干部的实施意见》、《新场镇干部廉政风险干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特别是“干部廉政风险干预实施办法”特色鲜明、针对性强、便于操作,受到了上级纪委的充分肯定,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不做老好人
坚决查办各类案件
“做纪检监察工作就不要怕得罪人,不能做老好人。”杨宗辉这样说,也这样做。
2006年7月20日,杨宗辉收到了一封县纪委转来的群众来信,反映某村党支部书记、村文书存在经济问题。可查村上的经济问题,必须懂得农村财务知识。为将问题查个水落石出,杨宗辉借来相关书籍,加班加点学习,虚心向行家请教,最终懂得了农村账务账目的相关知识。接着,他花了一个多月时间,细查了该村20多本记账凭证,翻山越岭实地走访当事人,终于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查清,5名当事人均受到了处理。杨宗辉也因此受到了县纪委领导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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