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江市春季征兵工作政策解读

内江日报 2021-12-31 06:34 大字

2022年春季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内江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现就群众关心的应征入伍相关政策解读如下,供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了解。

一、关于今年征集的对象和范围

2022年征集的男青年,为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高中(含中职)毕业生,以大学毕业生为重点征集对象。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以及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具体以市政府 军分区征兵命令为准)。

二、关于今年征兵年龄要求

男青年2022年年满18至22周岁(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女青年2022年年满18至22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关于今年征兵的程序和报名方法

今年征兵继续实施网上报名。基本程序为:

一是登记报名。有应征意向的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参加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同步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二是初检初考。应征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到高校征兵工作站或所属乡镇(街道)武装部参加初检初考。

三是体格检查和联合考核。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或基层武装部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应征青年本人,应征青年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参加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合考核工作。

四是走访调查。体格检查和联合考核合格者,县级兵役机关将通知其所在乡镇(街道)基层武装部,安排走访调查。

五是役前教育。应征地兵役机关组织体检和政考双合格人员进行5至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以思想教育为主、军事训练为辅,并同步开展体格抽查复查工作。

六是预定新兵。县级兵役机关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并完成役前训练的应征青年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青年和大学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七是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八是批准入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四、关于服义务兵役经济补助

适龄青年服义务兵役享受的经济补助有:①义务兵在部队享有津贴费,2年共约2.5万元,艰苦地区和特殊军兵种单位另有提高。②退役时部队发放退役金及相关补助,约1.2万元。③地方政府发放家庭优待金,共发放2年,每年按不低于入伍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放,去年全市平均标准约1.5万元。④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全市统一为1.2万元。⑤高校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国家按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的实际学费数额予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⑥大学生入伍享有一次性奖励,按照研究生2万元、本科毕业生1.6万元、专科毕业生1.4万元,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新生1.2万元的标准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比照本科、大专学历落实有关入伍待遇,同等享受大学生一次性入伍奖励金。⑦退役后部队接转地方社保机构的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分别约为2.1万元、3.5万元。

五、关于大学生士兵在部队的发展空间

部队非常重视大学生士兵,为大学生士兵选拔为军官开辟了三条道路:一是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全日制本科(一本、二本)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或者是取得全日制本科(三本)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且在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有一定比例人员可选拔为军官。二是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选拔为军官。三是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除军官选拔外,在军士选取方面,一是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取为军士。二是优先培养使用。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一年。

六、关于退役安置相关政策

一是符合条件的可安排工作。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服现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投保年限,并在工资、住房和其他方面享受同工龄、同工种职工的待遇。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8号)规定: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通过优先利用机关工勤空编或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空缺接收、健全招聘制度和“阳光安置”制度,进一步加强指令性安排工作的政策刚性和执行力度,由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排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总数的80%。

二是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兵役法》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国发〔2010〕42号和川府发〔2011〕46号文件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均可自愿参加一次各级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费按不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三是享有自主就业优惠政策。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3〕10号)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办微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财政扶持、税收扶持、融资担保扶持、行政规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七、关于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优待政策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在上述基本安置政策基础上,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复学,除继续享受学费减免外,还享有以下优待。

一是考研加分。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是免试读研。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是免试专升本。大学生士兵退伍后,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专升本。

四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五是实行专升本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全国录取比例为30%,四川省录取比例提高到50%。

六是调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和入伍时未完成学业、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在择业就业方面,享有以下优待:

(一)服役5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和人民警察定向考录计划。参军入伍经历可作为报考条件之一,优先考虑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优秀大学生,年龄可相应放宽2岁。

(二)四川省军区每年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时,安排25%以上的专业技能岗位,专项招考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对服役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及以上奖励的,按规定落实笔试总成绩加分政策。

(三)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

(四)全省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不少于10%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全省事业单位招聘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四有”军人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可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

(六)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择优选录。新任乡镇(街道)武装部部长,注重从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军人中选拔。

(七)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可通过全国征兵网或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内江市政策咨询电话:0832-2059091,监督举报电话:0832-205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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