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区法院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十六年矛盾终化解

内江日报 2021-10-27 07:24 大字

◇王洪丹 王欣怡

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高波

近日,市中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赡养费执行案件,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当事人双方长达16年的家庭矛盾。

案情回顾

据悉,谢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某赡养费一案,谢某某与配偶于2005年到市中区法院起诉请求支付赡养费,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判决生效后张某某并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法定义务,矛盾并未实质性化解。谢某某与其配偶遂于2010年首次向市中区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张某某却仍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2021年9月,谢某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督办机制显成效

市中区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颜杰在接收案件后,了解到申请人已86岁高龄、情绪易激动且与被执行人矛盾较深。考虑到该案属于典型的涉民生类型,执行局遂即启用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启动院领导督办案件工作机制。

10月11日,承办法官接访了申请人谢某某,经了解,谢某某与配偶未曾生育,与被执行人张某某系收养关系。张某某成家后,因婆媳关系不和,夫妻二人遂从父母家搬出,再未与父母一起生活,也未照顾过父母,仅仅是每月向父母支付100元微薄的生活费。

2016年,由于张某某未将配偶去世的消息告知父母,导致家庭矛盾进一步加深。秉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以化解矛盾为最终目的”的理念,承办人先后联系了谢某某的侄子、侄女、侄女婿、侄孙以及张某某的配偶、儿子,疏通双方长达三十余年形成的积怨,又以亲情、伦理、道德等切入点,耐心向张某某释法明理,要求张某某要为自己的子辈、孙辈做好表率。

执行办案获点赞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沟通和疏导,被执行人张某某同再婚后的妻子到法院向谢某某一次性支付了拖欠的赡养费21700元,并表示以后将按月准时支付赡养费,同时会抽空去敬老院看望母亲。谢某某一家人对市中区法院的工作十分满意,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市中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执行工作职能职责,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意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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