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这捧不灭的薪火永远传承”

四川法制报 2021-04-08 00:39 大字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三庭员额法官 王侯

12年前,我22岁,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内江市东兴区最偏远的高梁法庭。这里条件简陋,与我的憧憬的样子差距很大。也是在这里,我遇到了“全国模范法官”雷昌根。他是庭长,也是带我的老师,带着我爬山路,踩田坎,搭摩托吹寒风,穿短袖钻竹林。日子久了,我也向他抱怨过这样费时费力办案方式。雷庭长却只是笑了笑说:“我脱下法袍也是农民,农村的问题还得用农村的办法解决。”

我曾看见他家访身患重病的被告,不顾床头污秽、嘘寒问暖,并带原告实地探看,打开原告心锁郁结,主动撤诉;我也曾看见他孤身冲进抬尸大闹、情绪失控的维权人群,劝慰死者家属最终自行撤离。他的言传身教,让我真正领悟到“脚下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有多少真情”。“用心、用情、用法”不仅是他“三心六法”的精髓,也是他真挚朴实的为民情怀。

5年后,带着雷庭长的鼓励与期望,我通过遴选来到内江中院工作,并历练成为一名员额法官。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我坚持“用心、用情、用法”调解的“土办法”来化解知产案件的新问题,利用快审机制,向当事人明理释法、阐明利弊,迅速调解了一大批涉及知名企业的案件。环资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实施后,我主动承担大量跨领域、新类型案件,不断补充新知识、锻炼新本领……啃下诸如此类的“硬骨头”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我这样的年轻法官而言,是一次次宝贵的成长历练。如果说人民法庭5年工作,我传承了雷庭长“为民情怀”,那么,在内江中院近7年的工作历练,更让我明白作为一名年轻法官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2019年,最高法授予我“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雷庭长得知后,打电话向我表示祝贺。那一刻我意识到,一路走来,是无数的前辈牵引着我无畏前行。我也将接过他们的薪火,筑牢为民初心,践行使命担当,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大局”的征程中再建新功,将这捧不灭的薪火永远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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