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临时摊区、放开越门经营、允许商贩流动售卖、柔性执法监管 内江实行“3+1”管理模式 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复苏”

内江日报 2020-12-01 07:53 大字

夜市方便市民(资料图)记者 梁盛贵 摄

(记者 徐艳梅)记者近日了解到,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后全面恢复低风险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有关要求,内江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行“3+1”管理模式,助力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复苏”。当前,全市服务业经济运行总体延续稳定恢复态势。

扩大临时摊区设置,满足多元消费需求。今年3月25日,内江市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后,对城区临时摊区(点)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设置,新增临时摊区(点)21处,调整后全市城区共计规划临时摊区(点)102处。其中,商业促销10处,公益宣传点11处,早、夜市临时摊区35处,蔬菜、水果临时摊区6处,小百货、修补临时摊区4处,古玩、字画、花鸟、宠物市场临时摊区2处,综合临时摊区16处,擦鞋临时摊区18处。

适度放开越门经营,助力夜间经济发展。针对餐饮业“复苏”较慢的实际,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居民生活、安全通行和消防安全前提下,商家提出申请,经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批准,允许临街店铺临时“占道经营”,设置少量外摆位、等候区、就餐座席、摆放促销宣传品,招揽顾客。全市共计临时设置生活性服务类占道经营(含店铺外摆位、等候区、就餐座席、摆放促销宣传品等)点位450处。

允许商贩流动售卖,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在不影响社区居民正常生活和环境卫生的条件下,允许流动小商贩在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周边等非主次干道区域,采取肩挑、手推、车载等形式贩卖水果、小吃、小百货等经营活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流动小摊贩备案管理的指导服务,促进其规范化发展。今年3月以来,共计开辟临时允许流动商贩开展经营活动非主次干道15条,增加临时就业约13500个。

注重柔性执法监管,尽量减少扰民投诉。支持企业和经营者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疫情防控期间,对餐饮、流动小摊贩等生活性服务类经营违规行为以正面劝导为主。对易纠正、轻微的违规行为,注重柔性执法,以督促整改、消除隐患为目的,原则上不予处罚,做到店外摊点规范布置、贩卖商品有序摆放,垃圾收集容器合理设置,垃圾不乱扔、污水不乱排,共同营造既充满活力,又井然有序的市容环境。截至目前,共计宣传教育商家、流动摊贩2.6万余个,规范轻微违规行为1.8万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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