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的养老院为何要 租赁给社会企业运营? 内江试点 养老院“公建民营”

川江都市报 2019-04-05 01:02 大字

闻扬/制图

目前养老院是不少老人的首选

3月26日,天气晴朗。记者走进位于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只见青瓦白墙、花木葱茏,小操场、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几十位老人正在院内散步赏花、下棋娱乐。

“生活环境比以前好,食堂饭菜种类也更多更好吃了,还有专业的护理人员24小时照顾。”前段时间刚满百岁的老人刘光志是名退休教师,谈到在养老院的生活,她十分满意。

作为内江市首家试点“公建民营”的养老院,中心通过置换租赁国有资产的方式,由内江市市中区民政局将其租赁给“大自然老年公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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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内江市市中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仅内江市市中区,目前60周岁以上的老人就有近10万人。一方面,多数公办养老机构存在的资金有限、经验不足、缺乏专业管理;另一方面,庞大的老龄群体也滋生出一个可观的养老产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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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二者有效整合实现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去年10月,内江市市中区跳出包揽思维,针对养老产业发展实际,将中心租赁给“大自然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展有偿养老服务,并且兼顾部分政府托底特困人员实行兜底供养。

“根据每个老人的情况,每月收费为1600元-1900元不等。”内江市市中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李西韦介绍,改造后的养老院共设有252个床位,自2018年10月投用以来,已入住老人150余位。

“政府将养老机构租赁出去后,职能定位从直接管理变为承担监管责任。”据内江市市中区民政局副局长郑平介绍,该局已制定出一套监管机制及相关的考核评估体系,对运营机构进行考核监管,如每月至少一次随机检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每年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等。

郑平说,市中区试点“公建民营”养老院建设,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模式,对于盘活公办养老机构资源,发挥国有资产社会属性,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都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据内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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