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共青团内江市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0日至8月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团市委党组(含市青少年宫)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团市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密部署全力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团市委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督查落实、突出常态长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团市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分解任务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室)。
(三)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团市委党组坚持分类实施,建章立制,大力协调,统筹推进。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审议并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四)坚持举一反三,丰硕整改成果。团市委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截至目前,团市委已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5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5个,建章立制40 个。开展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13人、书面检讨1人、诫勉谈话2人,清退资金共计9927.5元。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标全面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针对“党组对共青团改革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团市委新建了全市共青团系统团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各县(市、区)团委、责任部(室)关于共青团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强化工作监督,召开专题研究会5次,团组织书记月工作例会5场,由团市委书记带队完成了5个县(市、区)共青团改革专题调研,开展全市中学共青团改革工作推进会1场、全市少先队改革工作推进会1场。
针对“去‘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存在差距”的问题。团市委于2018年10月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团市委机关干部密切联系青年机制的实施方案》,聚焦全团主责主业,坚持目标导向,切实提升了联系青年工作成效。目前,依托“新华文轩·青年之家”活动阵地,常态开展“青年学习社”、“我是朗读者”、“好书荐读”、“干部大讲堂”等青年喜闻乐见学习活动20余期,成功举办“机关开放日活动”、“青年创新创业沙龙”2场,开展全市共青团系统青年大学习专题培训和内江市中学共青团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借助共青团官方微信、微博推送“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25期。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好,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存在较大差距”的问题。
针对“对下属单位青少年宫领导管理监督严重缺位”的问题。强化党员精细化管理,抓实党员学习教育,严肃监督检查。规范党组织设立,配强班子力量,成立了5人支委,完成了团市委党支部2名增补委员和党支部副书记的选举,划分了团市委机关和市青少年宫2个党小组。加强领导监督,进一步强化对青少年宫财务、人事等重要领域监管,定期听取青少年宫负责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市青少年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听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疏于干部队伍管理”的问题。团市委修订完善并组织学习了《团市委请休假制度》和《共青团内江市委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收回并集中保管干部职工出国境证照23份,完成了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纪委驻市总工会纪检组出国(境)备案,对市青少年宫2名未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而私自出国同志进行了追责问责。
针对“工勤人员邹世德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的问题。目前已与组织部门再次沟通,考虑工作的连续性,同意暂不作第一书记人员变更,后期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人员调整。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的问题。
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团市委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中共共青团内江市委党组议事规则》。目前,已组织班子成员及各部(室)负责同志重点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相关内容。进一步严密监督,积极邀请了驻工会纪检组参与党组会议事监督。
针对“末位发言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组织团市委班子成员对党组议事规则中末位发言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增设党员监督岗,推选出2名党员为监督员,强化党内监督。
4.关于“支部会议资料涉嫌造假”的问题。
团市委党组已责成经办人作书面检讨,并开展党员个别谈话,明确专人负责“三会一课”记录。新建了“三会一课”督查通报制度,实行定期督查、定期反馈、定期通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关于“理论学习敷衍塞责”的问题。
针对“应付敷衍”的问题。团市委进一步加强了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新建“中心组成员轮流讲课”制度,已开展轮流讲课3场,依托“新华文轩·青年之家”活动阵地常态开展政治理论宣讲4场。严格落实了“督学、考学”机制,将学习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个人单项考核,查阅中心组学习记录3次,举办党的十九大知识测试1场。
针对“中心组资料涉嫌造假”的问题。团市委党组已对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开展了一对一谈心谈话,同时两人已作书面检讨,并在职工大会开展了警示教育。重点抓好了领导干部理论和业务知识全面系统学习,层层签订了政治理论学习目标责任书。健全了考核办法,将领导干部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强化理论学习监督考核。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6.针对“党员发展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团市委抓严抓实了党员发展,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完成了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下达的新发展1名党员任务。
7.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随意不规范”的问题。
团市委按照有关规定,顺利完成了团市委党支部增补2名委员和党支部副书记的选举。同时,召开支委会研究委员分工,团市委机关党小组、市青少年宫党小组划分和组长的选举,并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8.针对“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
团市委党组责成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在党组(扩大)会上作出了深刻检查。深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省市“1+5”文件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图、任职资格预审要素清单。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回避制度及相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培养、考核和使用机制。
9.针对“干部档案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团市委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选任的痕迹管理,对于个别干部档案中缺少材料及时予以补齐。后期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力度,同时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备查卷,2018年底对团市委和市青少年宫政工人事干部开展了专题培训,提高了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针对“2014年7月—2016年12月定额发放差旅费”的问题。团市委党组重申了《团市委财务管理制度》中关于差旅费的管理办法,并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再次组织了集中学习。后续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出差审批制度和据实报销制度,避免再出现发放定额差旅费补助的情况。
针对“超标准报销值班补助”的问题。团市委已对2017年市青少年宫全年节假日值班和团市委2018年元旦、春节、劳动节的法定节假日值班补助进行了认真清理,清退了超标发放金额1540元,其中,团市委清退160元,青少年宫清退1380元。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于值班补助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后期节假日值班补助发放审批流程和加强监督管理。
针对“市青少年宫2013年-2016年违规租用社会车辆且私用”的问题。团市委、市纪委六室先后对市青少年宫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同时,驻市总工会纪检组对经办人进行了书面诫勉处理,其本人主动作深刻书面检查,并退回了违规报销经费496元。市青少年宫已于2016年底停止租用社会车辆,且于2018年9月完成了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车改,严格按车改后的管理办法实施。后期,团市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市青少年宫公务用车管理和监督。
11.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针对“党组会会议记录随心所欲”的问题。团市委党组书记对经办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同时严格了上会流程,认真落实了党组会议题分管领导初审制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民主集中制。制定了岗位业务技能知识学习考核制度,规范了会议记录,按时制发了会议纪要。强化了工作监督,党组已对党组会议记录开展抽查5次。
针对“述责述廉工作敷衍应付”的问题。团市委党组负责人赓即对团市委班子成员和市青少年宫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深入开展了批评教育,责令其从严从实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后期将充分利用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2.关于“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问题。
团市委对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进一步规范了收发文登记管理,严格落实了经办人签字,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发的发文程序。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收发文人员政治素养、职业道德、纪律作风教育。
13.关于“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团市委及时对团市委机关和市青少年宫廉政风险点进行了认真梳理,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科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定级,收集整理行政权力项18个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21余条,建立健全制度30余项。
14.关于“团市委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违规有偿聘用下属单位人员担任会计”的问题。由于团市委机关编制少,不具备招录专职会计条件,经团市委党组研究同意,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外聘机关会计。
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团市委党组责成分管领导在党组会上作检讨,并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后续涉及相关志愿服务补助,均采取工资代发到受领补助取人员银行卡上的方式进行发放,避免出现大额现金的支出。
针对“不同程度存在多报虚报、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的问题。团市委修订完善了《团市委财务管理制度》中关于差旅费报销相关要求,并及时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和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集中学习。同时,明确要求各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加强对差旅报销审批流程及内容的严格把关,切实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15.关于“青少年宫管理较混乱”的问题。
针对“2013年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市青少年宫对经办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清退了2013年报销的违章罚款1300元。
针对“虚报加班餐费”的问题。市青少年宫再次核定了实际加班人数,清退了除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志愿者、评委外其余可清退资金433元。进一步规范了加班餐报销审签流程,明确日常工作加班餐报销需经部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可予报销。
针对“多报虚报差旅费”的问题。团市委对市青少年宫多报虚报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清退了虚报和多报费用2160元。同时,组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认真学习了《内江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内财行〔2018〕56号)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市青少年宫财务管理制度》中关于差旅费报销相关要求,明确要求各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差旅报销审批流程及内容的严格把关,切实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针对“违规租用私人车辆且运行费用畸高”的问题。团市委对市青少年宫主要负责同志及经办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市青少年宫于2017年起已不再租用私人车辆,并于2018年9月完成了内江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后期将严格按照《内江市青少年宫车辆租用管理办法》,规范全体干部职工公务外出用车管理。
针对“办公用品采购、管理、使用存在较大漏洞”的问题。市青少年宫认真开展了反思、总结,查补漏洞,进一步规范了内务管理,后期将严格落实《内江市青少年宫采购制度》、《内江市青少年宫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明确了专人负责保管物资,做到清单明晰,台账完整,按需发放。市青少年宫采购物资均需按流程报请团市委党组研究决定,同时做好采购物资相关资料的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关于“立行立改”的问题
巡察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0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下一步,团市委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共青团工作强大动力,努力开创全市共青团工作新局面。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深入推进正风肃纪,扎实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强化对下属单位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832-2022220
邮编:641100
中共共青团内江市委党组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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