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内江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区“牛皮癣”小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内江日报 2018-12-14 08:16 大字

为强化城市“牛皮癣”小广告的整治,着力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城市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城区“牛皮癣”小广告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城镇道路、建(构)筑物、树木及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广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若违反规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项,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或限期清除,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二、加强源头治理,坚决打击违法“牛皮癣”小广告。充分利用天网、监控对张贴“牛皮癣”小广告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同时各部门加强对“牛皮癣”小广告行为的打击。四区政府(管委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对“牛皮癣”小广告粘贴者进行处罚;市经信部门督促电信、移动、联通通讯运营商采取“停机”方式,对严重违法的“牛皮癣’电话号码进行停机处理;公安部门对涉及违法广告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从严打击,并对在“牛皮癣”小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中,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便民服务广告发布。在街道和社区合理规划和设置便民信息栏,商户以及市民群众如需张贴宣传品、发布信息的,应当将宣传资料张贴在各街道、社区的便民信息栏中。

四、各街道、社区应加强日常清理和监督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清除。良好的城市环境需要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牛皮癣”小广告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制止、举报各类非法张贴、喷绘等城市“牛皮癣”小广告行为。

五、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内江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内江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代章)

2018年11月30日

新闻推荐

内江市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

(全媒体记者刘如意)12月13日,内江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召开,对近期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市...

内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内江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