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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就全市集中整治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答记者问

内江日报 2017-06-28 07:11 大字

◇本报记者 徐艳梅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党群关系,侵蚀了党的执政根基。查处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是提升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民心工程,也是中央明确提出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日前,全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全面启动。这既体现了市委对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内江市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全省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推进会议精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具体行动。为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全面了解此次专项工作,记者采访了市纪委副书记李斌。

问: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背景是怎样的?

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部署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指示精神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事关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一是形势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一系列明显成效,刹住了过去很多人认为刹不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但从当前监督执纪情况看,一些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惠农政策落实、环境保护和治理等领域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屡禁不止,依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顽症痼疾,需要我们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二是上级的明确要求。今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都突出强调了整治基层“微腐败”,前不久胜利闭幕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对此也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三是群众的殷切希望。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1703件(次),其中涉及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信访举报1509件(次),占信访总量的88.6%;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62件,占立案总数的55.8%。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基层群众对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恶痛绝,我们必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正风肃纪。

问:此次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此次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再度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坚持从严执纪与宽严相济相结合,铲除腐败污染源与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相结合,整治突出问题与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相结合“三个结合”的原则,以实际成效增强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为建设幸福美丽内江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问:开展集中整治专项工作的时间是多久?

答:此次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从6月20日开始,9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左右。

问:集中整治的重点有哪些?

答:整治的重点对象是市、县(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整治的重点领域是《内江市2017年度正风肃纪工作方案》明确的脱贫攻坚、环境保护、“三去一降一补”、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滥发津补贴、“四风”隐形变异等7个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

此外,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将结合实际,坚持“哪壶不开提哪壶”,深入整治本地本部门的突出问题。

问: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内江市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此次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将全面落实省纪委和市委有关工作部署,开展“六个再行动”。

一是信访反映再排查行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对各类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处置“销号”。市、县(区)委巡察办牵头,选择重点部门、重点乡镇(街道)开展专项巡察,发现、收集、移交问题线索。注重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特邀监察员、纪检监察信息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的作用,强化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的发现和收集。

二是民情民意再走访行动。开展“践行十爱进万家”活动,全覆盖组织党员干部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宣讲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阐释“践行十爱·德耀甜城”价值理念,宣传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成效,听取群众对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意见建议,受理群众诉求和举报,探索建立富有内江特色的干部“走基层”长效机制。

三是正风肃纪再深化行动。紧扣7个专项整治,集中处置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推行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案制度,坚持快查快结,依纪依法处理。强化重点督导督办,坚持下管一级,对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重点督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进行实地督办。

四是舆论氛围再营造行动。全面通过城市公交、户外LED显示屏、出租车顶灯、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电台、小区公示栏等载体,大张旗鼓宣传集中整治工作,覆盖千家万户,形成强大声势。强化通报曝光,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以后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收缴的应退还群众的违纪款物,有条件的地方将在农村院坝、社区广场,召开清退现场会,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

五是系统治理再推进行动。强化惩防衔接,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坚持“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治理”,大力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效转化。大力推进信息公开,突出抓好脱贫攻坚、惠民政策、救灾救济、五保低保、乡村财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开展专项督查,对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严肃追究问责。推行“制度+科技”防腐治腐模式,用制度建设、科技手段巩固拓展集中整治成果,铲除“微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六是干部士气再鼓舞行动。积极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鼓励引导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并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让“问题干部”迷途知返、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拒不认识错误,甚至边整边犯、顶风违纪的,从重、加重处理。激励干事创业,深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注重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消除影响,加强基层干部政治激励、经济激励措施研究,引导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

问:开展好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关键在压实“两个责任”。内江市将如何把责任沉下去,把压力传递到“末梢”?

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责在党委政府,关键在职能部门,落实在基层一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敷衍了事,我们将高举问责“利器”,坚决做到失职必查、失责必问。

同时,这次集中整治专项工作要作为党委政府重要督办事项,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作为年终党建述职和述责述廉重要方面,作为基层单位创建“廉洁细胞”重要依据。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易发多发、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走过场”、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案双查”,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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