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太子路棚户区及旧城改造项目营业房安置(第一批次)公告
市中区太子路棚户区及旧城改造项目营业房(第一批次)安置户:
太子路棚户区及旧城改造项目营业房安置还房已建设完工,经验收合格达标。现将安置还房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还房办理时间
(一)脚盆田、太子路、晏鞍路、双洞路、双苏路棚户区及旧城改造项目(铁路棚户区一期)选择产权调换的本批次营业房安置户,办理日期:2017年6月28日。
(二)苏家桥区域道路交通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即三角岛项目)选择产权调换的本批次营业房安置户,办理日期:2017年6月29日。
二、安置还房办理流程
(一)补差结算
安置户凭征收补偿合同和相关证件与市中区房屋征收部门结算安置还房补差款,领取安置结算清单。
(二)房屋移交
安置户凭安置结算清单在金科时代中心物业管理处领取安置房屋钥匙。
(三)产权办理
市中区房屋征收部门统一为安置户办理安置还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安置户需提供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所需的相关资料,预交办理不动产证书所需税费。不动产登记证书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在统一办理完毕后另行通知。
三、现场办公室地点
河坝街原鹭湾半岛售楼部(内江二小后门向河边行50米)。
四、联系人:张先生 黄女士
联系电话:18090337691 18090337692
五、注意事项
(一)本批次营业房安置户停产停业补助费计发至公告安置当月截止。
(二)安置户办理结算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征收补偿合同原件(委托他人办理或遗产继承的,除前面所述证件资料外,还需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选房委托书》或《遗产继承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如采用伪造、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在安置还房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查实,当事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安置还房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所涉及部分的错选房源予以纠正。
(四)如安置被征收人姓名、联系方式已发生改变,请及时与市中区房屋征收部门联系更正。
特此公告
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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