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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内江城区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运力听证会的公告

内江日报 2017-06-13 04:06 大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行为听证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04〕2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5〕24号)等有关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召开内江城区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运力听证会。现就举行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7年7月13日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内江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关于内江城区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运力有关问题。

四、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代表

1.听证代表人数

拟在内江市市中区、东兴区行政区域内征集41名听证代表。其中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代表1名,经济学专家1名,法律专家1名,出租汽车公司代表6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业主6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6名,消费者代表19名。

2.听证代表报名条件

(1)听证代表应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所在群体或社会层面的意见;

(2)听证代表应对听证的行业、内容比较了解,具备一定的阅读理解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认识问题客观、公正,能准确的阐述观点、表达意见;

(3)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履行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3.听证代表报名方式

(1)自愿报名;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推荐;

(3)邀请参加。

(二)列席代表

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维稳办、市委群工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负责人和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列席。

(三)旁听代表

1.旁听代表人数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代表10名,报满为止。

2.旁听代表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凡内江市城区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关心社会事业发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旁听。

五、听证代表、旁听代表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13日至6月20日,在内江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城区客运管理科报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波、陈昕

联系电话:2270306

特此公告

内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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