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集中”让贫困户分红受益 内江市试点推行专项扶贫资金投资模式助农脱贫
[摘要]内江市试点推行专项扶贫资金投资模式助农脱贫
内江市东兴区小河口镇红林村距内江城区约9公里,有1683人。村里年轻人几乎都外出务工,不少田地荒芜,空心化严重。经过调查摸底和村民大会表决,该村共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45户、137人。
去年11月,内江市在该村试点推行投资收益扶贫 “两集中”模式,即集中使用市、县(区)两级财政共9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修建养殖鱼塘,作为村集体固定资产引进业主经营。年底时,按照固定资产6%的比例对贫困户进行集中分红,预计每人每年可增收1080元。
今年内江市本级财政还将拿出10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各县区财政按照40%的比例进行配套,在全市选择20个村推广资金“建仓”扶贫方式。
扶贫资金集中用
贫困户获分红
6月13日临近中午,小河口镇红林村,78岁的村民谢佑怀一个人坐在家里剥四季豆。简陋的房间内没有一样家用电器,3天前刚用水泥修补过的墙壁略显粗糙。
谢佑怀是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因为年事已高,老两口干不了重体力活,只能养些土鸡、土鸭。“我和老伴经常生病,每个月吃药要花几百块钱。养了十几只鸡鸭,卖不了多少钱,手紧时女儿还得给一些。”谢佑怀说。
据统计,红林村像谢佑怀这样因病、因残致贫的有44户,占到全村贫困人口总数的97.8%。
如何帮扶?是该村村支部书记颜帮全的一块心病。“像谢大爷老两口,已经没有劳动能力,你喊他去种果树也干不下来。每个月还要花钱看病,即使报销后也承担不起,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去年11月,内江市在该村试点推行投资收益扶贫“两集中”模式,即集中使用专项扶贫资金开展项目建设,并作为村集体固定资产引进业主经营。年底时,按照一定比例对贫困户进行集中分红。
今年1月,红林村利用9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建仓”,修建2.67公顷鱼塘的项目正式动工。6月10日,鱼塘关水,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便可投入鱼苗开始水产养殖。
笔者在现场看到,鱼塘四周用水泥修了1米多宽的路,路边种植了芭蕉树。
伍贤俊是承包该鱼塘的业主,也是红林村本地人。在外打拼多年,伍贤俊一直想着为乡亲们办点实事。“鱼塘周边的路和坎坎是村里修的,主要开支是每亩田900元流转费和年底给村里的分红。”伍贤俊一口气签订了14年的流转合同,除了养鱼,他还打算利用红林村离城区近的优势发展观光农业,吸引市民周末前来垂钓游玩。
贫困户轮流受益
名单动态管理
在颜帮全看来,利用专项扶贫资金“建仓”能让村集体有固定资产,并且实现保值增值。“以前帮助贫困户是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但最根本的还是要村集体有钱。这样对贫困户进行帮扶时才能有底气。”颜帮全说,集中使用专项扶贫资金避免了过去“撒胡椒面”式的帮扶,让村里也有了“粮仓”,并且能实实在在拿出干货来。
红林村新建的鱼塘位于5社、9社、10社,邻近的45名贫困人口作为首期受益人将享受项目收益分红。年底时,业主伍贤俊将按照90万元固定资产总额,拿出6%的比例即5.4万元交给村集体。村集体从中保留10%作为集体收益用于鱼塘基础设施维修等开支,剩下的4.86万元分给45名贫困人口,预计每人可增收1080元。
谢佑怀和老伴在受益的45人当中,年底时两人加起来可拿到2160元分红。这笔钱相当于老两口要养将近50只土鸡。“村里之前发了20只鸡苗都养不过来,还死了两只,这么多收入真是不敢想。”谢佑怀和老伴对年底的分红充满了期待。
在实际操作中,红林村并没有一次性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首期项目收益分红。“137人全部纳入,每个人只能分到点‘渣渣\’,不痛不痒。分红比例高了,业主压力又会很大,项目有可能黄了。”红林村“第一书记”郑燕解释道。
为保障公平,红林村对分红名单进行动态管理,计划每年底对贫困户脱贫情况进行评估,经全体村民大会表决,退出已脱贫的,并引入新的贫困户享受分红。
据介绍,今年内江市本级财政还将拿出10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在全市选择20个村推广模式。(郭飞 张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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