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正干部选任风气 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内江市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提升干部选任工作水平
◇本报记者 徐艳梅 张小丽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事关党风廉政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近年来,内江市以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问题的惩治查处力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了干部工作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内江市坚持把监督制度落实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强化上级监督,严格执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在各县(区)、市级部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一报告两评议”监督方法,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做到了相关报告事项应报尽报。
同时,对县(区)和市级部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把执行《条例》情况作为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专项整治,始终保持了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从而为进一步提高选拔干部质量提供了重要支撑。
选拔任用一名干部,当时是怎么动议的?谁提名的?民主推荐得票多少?考察和测评情况如何?讨论决定的情况又是怎样的?是否存在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这些干部选任的关键环节,干部群众最为关心,也是容易滋生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环节。
对此,内江市坚持“拟提拔干部党风廉政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确保纪检监察部门在监督中对公权力的制约作用,也为打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供了重要保障。按制度要求,凡纪检监察机关因干部有反映需要调查核实,或未提供党风廉政意见的,一律不提交会议研究。凡公示期间群众有反映的,均由市委组织部或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提出是否任用的意见。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心中自有一杆秤。要说一名干部选得好不好,用得当不当,最终要让老百姓说了算。广泛的社会监督,是干部权力制约机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 (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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