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内江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2013年,内江市紧紧围绕打造“廉洁内江、效率内江、阳光内江”目标,以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查案惩腐为重点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深化“三项建设”活动为重点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内江奋力推进“三个加快”、打造成渝经济区重要增长极、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格执行责任制,推动反腐倡廉目标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年初,及时出台《2013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内委发〔2013〕16号),明确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
(二)细化分解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市委、市政府将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工作任务细化成13个大项84个小项,分解落实到15名市级分管领导、30余个牵头部门和各县(区)。同时,市委提出了全市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要进入全省先进行列的目标。
(三)创新考核模式,健全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修订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内委办〔2013〕16号)及《2013年县(区)、市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内廉办〔2013〕3号),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导向、评价作用,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 “一票否决”;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对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书面诫勉、调整岗位、免职等处理。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坚持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提醒卡”,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7月,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半年自查,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反腐倡廉牵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9月,市委六届第92次常委会专题听取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报告,市委常委、市纪委常委及党员、群众代表进行现场测评。10月,市委、市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全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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