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出台六举措稳定乡镇公务员队伍 夯实乡镇机关人才基础
◇黄鸥
为着力解决乡镇公务员队伍流失严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内江市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切实夯实底部基础,加快推进县(区)发展振兴,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稳定乡镇公务员队伍 夯实乡镇机关人才基础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文件在设置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规范挂职管理等6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严格编制管理。文件规定县(区)、乡镇编制分层级管理,专编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乡镇行政编制和明确用于乡镇的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积极支持乡镇使用编制、补充人员,切实解决部分乡镇空编缺员严重的问题。
二是设置服务年限。文件规定从2013年起,设置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在录用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其中,通过全省“定向+非定向”考试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通过全省选调生考试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三是规范挂职管理。文件规定乡镇公务员挂职管理工作由市、县(区)组织部门统筹实施,市、县(区)级部门不得以挂职为名,自行到乡镇机关选用干部,也一般不得从乡镇借用、临时抽调公务员,特殊情形须按照规定程序审批,且需明确具体工作时限。
四是提升整体素质。文件要求注重有计划、有梯次、分类别地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乡镇公务员队伍,着力改善年龄和知识结构。要将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乡镇延伸倾斜,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切实加强乡镇公务员培训力度。
五是改善工作环境。文件要求努力改善乡镇机关基本工作、生活条件,协调解决乡镇公务员工作、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为乡镇公务员安心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六是强化激励宣传。文件要求切实提高乡镇公务员待遇,加大乡镇公务员的提拔使用力度。按规定开展各类评比表彰工作时,要加大乡镇公务员的评选比例。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地评价和宣传乡镇干部,鼓励乡镇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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