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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加处罚,联合执法成效明显

内江日报 2013-06-27 05:08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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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之前设置的“禁止下湖游泳”等警示牌,法律法规依据详实,禁泳地段阐述明确且落款为“内江市人民政府”的通告,对偷泳者的“震慑力”也强了许多。

政府通告刚放置好,两个戴着游泳镜的小伙子便凑了过来。看了一遍通告内容后,不顾记者招呼,转身就往岸上的公路跑。

交警贴出罚款单,兰桂大道变清净了

下午5点,原本宽敞的兰桂大道西段开始变得热闹起来,五六辆私家车排成一排靠边停在行车道上,不时有穿着拖鞋短裤的人从车里下来,在河堤边打望。

“同志您好,这里禁止停车,请立即开走。”来自市交警支队的两名执法人员走到一辆刚刚停下的私家车前,劝其驶离。司机一听,连称“马上就走”,一溜烟把车开走了。

在一辆车牌为川KL2689的小轿车前,执法人员连喊几声都没有找到驾乘人员,于是对其开出了处罚50元的违停罚单。就在交警开具罚单的时候,几名车主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各自钻进停在前面的车子里,启动马达,不一会儿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日,经过交警的来回巡逻执法,兰桂大道变得畅通无阻,平日里大道两侧停满了车,影响交通秩序的景象荡然无存。交警曾胜敏介绍,兰桂大道是连接桐梓坝大桥和新坝大桥的重要景观大道,并没有规划停车位,对这一带的违章停车处罚将是常态性的。

执法队员劝诫:欲泳者离开,下水者上岸

联合执法队员的出现,也让当晚从兰桂大道一侧下湖游泳的人几乎为零。傍晚6点,在兰桂大道(二水厂)旁的一个亲水步道入口处,一名身穿短裤、拿着游泳圈的小伙子走了过来,径直朝湖边走去。站在一旁的两名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劝阻:“您好,这里是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游泳。”

小伙子愣了愣,问:“哪些地方不能游泳呢?”执法队员说:“从这里往下游200米,上游1000米的地方都禁止游泳,否则将会受到处罚,请配合我们的工作。”面对记者的镜头,小伙子笑着说:“哦,对不起,以前没注意到,我不游了。”说完转身离去。

而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湖面上,几艘甜城湖清洁队的巡逻船也在来回穿梭,一边用喇叭播放“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游泳”的提示语,一边劝说私自下湖者上岸。

记者登上一艘巡逻船,寻觅在该水域里私自下湖游泳者的影子。随着天气渐晚,在甜城湖南岸散步乘凉的人越来越多。不一会儿,两个橙色的小圆点出现在靠南岸的湖里,仔细一看,两个穿着救生衣的人正在湖里伸胳膊蹬腿,游得正欢畅。执法队员马上驾船赶去,用喇叭劝说游泳者上岸。面对执法人员的劝说和记者的镜头,两名正在游泳的男子连声说:“好好好,我马上起来!”随后,在岸边围观群众的指责声中,两名男子爬上岸。一位姓陈的老大爷大声对两名男子说:“这里是自来水取水的地方,你们竟然跑来洗澡,真是太要不得了!”

随后两小时里,执法队员又在湖里劝离了十多名从湖对岸悄悄下水的游泳者。

晚上7点过,记者离开甜城湖饮用水水源区域时,只见没有了游泳者身影的甜城湖,变得宁静清爽,湖水在晚霞的辉映下波光粼粼,显得格外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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