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检察院首次召开涉野生动物保护案公开听证会
(李良骏 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高波)9月9日下午,隆昌市检察院对11起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
2021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谢某某、范某某等11人在无狩猎证的情况下,以食用为目的,在隆昌各乡镇田坎采用照明手抓的方式猎捕“梨头拐”20至50余只。经鉴定,“梨头拐”学名沼蛙,属两栖纲无尾目蛙科动物,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其物种整体价值为100元每只。隆昌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谢某某、范某某等11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但情节较轻,猎捕的沼蛙均已放生,未造成沼蛙死亡,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且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对11名犯罪嫌疑人酌定不起诉。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讲解了非法狩猎罪的有关法律规定。7名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举行公开听证的举措表示肯定,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创新该类案件的普法宣传形式,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效果。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阐释了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并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司法办案加强普法宣传,预防该类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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