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区的人防车位拟可办证交易 但用途仍属人防工程,国家发布紧急状态命令时须无偿征用

南国早报 2022-03-23 07:49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李俭芹)长久以来,南宁市的人防车位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开发商出租或者转让使用权获得收益,不允许进行上市交易。现在,这种模式即将发生改变。3月22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人防车位销售和不动产登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计划向人防车位颁发“身份证”,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后,将可按照规定进行销售和不动产登记。

目前,《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4月5日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人防车位一般与普通车位在建筑物的不同楼层,位于普通车位更下面的楼层,大型的密闭铁门是人防车位区域的标志之一,也有部分建筑中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位于相同的楼层,按不同区域划分。从使用角度而言,普通车位和人防车位区别不大。人防车位是平战结合的建筑,在和平时期民用,而战时国家可强制征用。

《通知》中所指的是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由开发商依法配建的防空地下室中的人防车位。以后,此类人防车位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后,有望按照规定进行销售和不动产登记。

目前,南宁地下车位分两种类型,一种是开发商建设的普通车位,另外一种就是人防车位。普通车位此前一直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以后,人防车位或可参照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

办证就意味着可以上市交易。那么,人防车位的产权证与普通车位的有何区别呢?记者了解到,人防车位销售参照商品房销售相关规定执行,并遵循《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规范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专有产权车位、车库出售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同时,人防车位也有其特殊性,人防车位所有权转移、变更时,在转移、变更合同中,必须注明三点:一是用途属人防工程,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平时使用管理规定,平时由所有人或使用人使用、维护和管理;二是当国家发布紧急状态命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集中管理,无偿征用;三是不得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拆除、损毁人防工程,损坏人防工程使用效能。

人防车位首次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由登记机构将人防工程记载于登记簿,坐落标注“人防车位”,其他登记事项可参照商品房相关规定办理。

据介绍,该《通知》在意见征求结束后另行发布。如国家、自治区对人防工程产权归属界定出台新政策,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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