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宣传问答(二) (2020年11月版)
八、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答:(一)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1.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按照多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同步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材料: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原件1份。
2.属于小微民营企业且申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还需提交《小微民营企业申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原件1份。
注:“多证合一”企业不需办理单位参保登记,仅需在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时补充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参保险种等基本信息。所提供的表格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1份;
2.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提供批准成立文件,验原件。
注:所提供的表格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九、用人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
答:(一)企业单位增加人员
企业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办理材料:
《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员申报表》原件1份,如批量增员提供电子文档1份。
注:单位所提供的表格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
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新增在编人员,需提供:
(1)《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员申报表》原件1份;
(2)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批复的工资审核表,验原件;
(3)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干部任免文件),验原件。
2.机关事业单位新增编外人员,需提供:
《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员申报表》原件1份,如批量增员提供电子文档1份。
注:单位所提供的表格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十、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一)《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原件1份。
(二)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三)在居住地参保提供居住证,验原件。
(四)在户籍地参保,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未能获取户籍信息的,还需提供户口簿,验原件。
(五)外地户籍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通过基本证照凭证核验,如未能获取,参保人需提交),验原件。
注: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的可委托代办,验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收《委托书》原件1份)。
十一、居民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答:社区(农村)居民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到户籍所在的社区(村级)服务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办理材料: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1份。
(二)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三)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四)属以下特殊参保对象的,还需提供:
1.属于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验原件;
2.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提供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证明,原件1份;
3.属于城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三无”人员,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原件1份;
4.属于城镇或农村低保对象的,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低保证明,原件1份;
5.属于村干部、贫困残疾人、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建档立卡人员的,按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注: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可获取户籍信息、低保人员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参保人员可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十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标准是多少?
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当年度的保费,缴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2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自行选择档次缴纳。政府对缴费200元~400元分别补贴35元、40元、45元,缴费500元~700元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20元,缴费1000元补贴150元,缴费1500元补贴175元,费2000元以上统一补贴2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6类特殊困难群体在“十三五”期间保留的100元缴费档次,继续给予30元的缴费补助。
十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是多少?
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16元,其中,65周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21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在自治区最低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
目前,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青秀区、东盟经开区的基础养老金为161元/人月,兴宁区、西乡塘区、良庆区、江南区、邕宁区的基础养老金为141元/人月,武鸣区、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的基础养老金为121元/人月,其中,各城区(开发区)65周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在上述标准上各提高5元/人月。
详询拨打南宁人社咨询服务热线:0771-12333,税务部门服务热线0771-12366;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关注“南宁人社”、“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的办事指南。
南宁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宣传问答(一)详见本报2020年11月27日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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