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法院审理一起涉恶团伙案,审了12个小时 11人合伙收“修路费” 涉嫌敲诈勒索

南国早报 2018-11-30 16:19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蒋文跃)11月27日,南宁市武鸣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恶团伙案件。武鸣区宁武镇唐村村的罗存、李勇等11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其中,被告人李勇原为宁武镇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公诉机关指控,为了向在唐村承包土地种植香蕉的外来老板索要钱财,2015年以来,被告人罗存、梁康等人与时任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李勇联合,由李勇、梁康、马瑞敏等人分别带人向外来老板收取“修路费”,迫使对方交钱,并组织人员去砍伐对方的香蕉树。

之后,以罗存、李勇为首,以梁康、马瑞敏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非法手段,在唐村实施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三项,其中,2015年7月,李勇、梁康、马瑞敏、潘雅付、马善方、潘开华、李希东、陆也等被告人向被害人文某索取“修路费”,文某拒绝交钱,罗存于同月19日指使被告人陆也、马恩仕前往文某的香蕉园,砍毁香蕉树148株。不久,文某被迫交给李勇2万元“修路费”。

案件庭审从上午10时持续到晚上10时。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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