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转发暴恐音视频 南宁一男子被捕

南国早报 2018-09-24 16:15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陈飞彤)南宁男子梁某某一时好奇,随手在微信群上转发了几段暴力恐怖音视频(简称暴恐音视频),没想到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9月21日,梁某某因涉嫌宣扬恐怖主义罪被南宁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20岁的梁某某家住南宁市武鸣区,赋闲在家时,他最大的爱好是上网聊天。8月8日晚上,在家无聊的梁某某在网上看到一个暴恐音视频,出于好奇,随手就在微信群里转发了几段。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转发的这几段暴恐音视频,在网上传播后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南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在工作巡查中,发现了梁某某这一违法行为,马上进行调查取证。9月7日,武鸣公安分局民警将梁某某抓获归案。

“我仅仅是因为好奇,并没有其他用意。我根本不知道转发这个视频是违法的……”被抓后,梁某某肠子都悔青了。

据警方介绍,该案是南宁市武鸣区首例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案件。梁某某将几段暴恐音视频转发到网络上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近日,南宁市武鸣区检察院以梁某某涉嫌宣扬恐怖主义罪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警方提醒]

何为暴恐音视频?

南宁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介绍,暴力恐怖音视频(简称暴恐音视频)是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具体包括:含有煽动“圣战”“伊吉拉特”等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音视频。

发现“暴恐音视频”该怎么办?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好奇心,而在互联网上传播血腥、暴力的恐怖主义视频,以免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在微信群、QQ群里看到暴恐音视频,应马上删掉,不要保存,更不要转发,并提醒其他网民不要转发。同时,要向有关平台运营方投诉,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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