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司法局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 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

广西日报 2019-12-25 07:22 大字

本报记者卢建宁通讯员王瑜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上世纪60年代,“枫桥经验”诞生于浙江诸暨枫桥小镇。历经56载,“枫桥经验”蕴含的群众工作理念和善治理念跨越了历史长河,展现出历久弥新、历久弥坚的魅力。

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当记者探访南宁市时,发现“枫桥经验”的内涵在这里不断融入时代精神——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方面呈现新需求。为此,南宁市司法局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推进矛盾纠纷精准排查、精细化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A防患未然拉起矛盾纠纷“首道防线”

韩非子认为:“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也就是说,小病不医,任其发展,就会越积越深,导致病入膏肓。

一些看似发生在群众身边不起眼的小矛盾,如果处理不好,也会升级成大问题。为争取在源头上疏通化解矛盾,南宁市司法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纠纷”转化成“矛盾”,“矛盾”转化成“事件”,“事件”转化成“案件”,切实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内部,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拆除老房子前给它‘拍照留念量身定位’、修路建设前做好‘计划设计开会讨论’、邻里之间界限要‘摸清定底制图’……事前工作做扎实,很多矛盾纠纷就不会发生。”上林县西燕司法所所长潘小宝向记者介绍。

近年来,随着南宁市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农村新建住房越来越多,引发的纠纷也随之而来。上林县西燕司法所结合法律服务工作中的见证制度,积极主动推出农村宅基地“见证制度”,联合国土部门、村委会、经联社以及双方当事人,到现场丈量、定位、绘图、拍照、记录并出具现场确认书,为农户进行旧房拆除前的宅基地占地界线“见证”。这让户主在建新房的时候对旧房屋界线有据可依,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因界线不清引起的矛盾纠纷。

老李最近要跟子女搬到城里住了,临走前将老屋卖给了邻居。“我请村里法律顾问仔细看过这个合同。律师看过的合同,我们两家签字肯定都放心点!”他开心地说。南宁市“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机制全面铺开后,法律顾问积极履职,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工作。南宁市司法局还将法律顾问前置,让这支专业的律师团队把关村级或农民个体需要签订的合约、协议等易涉法文书,在把关的过程中向协议双方普法释法,有效预防协议或文书签订后再发生纠纷,同时也能快速依据协议处理已产生的纠纷。

南宁市司法局局长范卫东用一组数据向记者说明,“枫桥经验”是如何在南宁市开花结果,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重要法宝——今年1至11月,南宁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8635次,预防矛盾纠纷12909件,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457件,成功调解17889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9%,涉及协议金额33797.19万元,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490件。

B专业支撑打造人民调解“金字招牌”

在马山县加方乡流传着一句话:“有纠纷,找老莫!”10月9日,以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莫洪林命名的“老莫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莫洪林自1989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工作在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的最前沿。他工作兢兢业业,敢于勇挑重担,心系群众危困,一心化解矛盾,力促社会和谐,全力维护稳定。20多年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2550起,把500余起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实现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的基础上,南宁市建立了信息员-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街道)司法所四级矛盾预警网络。目前,全市共有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员19881人、村(居)民小组调解员15579人。积极推动建立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主动鼓励和培养一批专职人民调解员和退休政法干警、律师等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推动形成一支“社会知名度高、调解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广大群众认可”调解工作团队。

今年以来,南宁市司法局积极筹划,在各县、区先后成立了马山县加方乡老莫调解工作室等8个调解工作室,努力打造“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工作品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南宁市还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严格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和管理,坚持选聘品行良好,乐于奉献,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有相关行业、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同时根据化解矛盾工作需要,建立由律师、仲裁员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调解建议。

C多元化解贯通部门联动“任督二脉”

廖经理的物业公司与南宁市兴宁区某小区业主们的矛盾由来已久。虽然物业公司已于2016年3月份撤出小区,但是仍有大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廖经理无奈只能将114位业主告上法庭。今年7月,兴宁区法院立案庭将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系列案移送南宁市桂南公证处驻兴宁区法院司法辅助中心,司法辅助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并于7月30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47位业主同意即时给付拖欠的物业费。“我还真没想到,调解就能让近一半的业主补缴物业费。”廖经理竖起大拇指。

南宁市桂南公证处驻兴宁区法院司法辅助中心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式,助力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大胆创新,将调解作为化解矛盾、止诉息争的方式之一,为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新思路。

江南区福建园街道属老城区,辖区内单位型老旧小区较多,破产企业困难职工多。随着南宁市城市建设发展,需要进行“三旧”改造的项目也较多,成为矛盾纠纷的易发多发的隐患。多年来,福建园司法所联合街道调委会针对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中引发的系列群体性的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融“情、理、法”于一体的优势,整合城区政法委、司法局、住建局、征地拆迁办公室等部门的资源力量共同参与,组织有诉求的居民代表与实施单位进行沟通,有效化解了一批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约占辖区案件总数的15%。

南宁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利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引导和发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通过积极与纠纷易发多发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通过建立联调机制、派人入驻、设立服务窗口等形式,加强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同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络,收集排查各类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相关信息,做到情况互通、动态掌握、科学预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作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

D科技领航促进线上线下“协力同心”

南宁市民周女士近日有些烦恼:住楼上的邻居家卫生间漏水,泡坏了她家的卫生间吊顶和墙壁,必须要重新装修。邻居虽然承认责任,但在赔偿金额上双方有分歧,闹得很不愉快。在朋友的推荐下,周女士关注了“南宁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在“微服务”的菜单中选择了“要调解”。在这个页面里,她了解了人民调解的范围、受理方式条件以及申请调解的流程。通过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查询,她找到了离家最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打电话咨询了问题,并预约了调解。调解员接到指派后,很快向周女士和邻居详细了解了情况,由于案情并不复杂,调解很顺利,双方都认可调解方案,当场握手言和。

“枫桥经验”的生命力在于推陈出新。这也是南宁市司法局的工作着力点。近年来,随着科技飞速发展,南宁市司法局也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创新网上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广泛运用互联网、电视等新媒体设备,微信、QQ等新技术手段开展视频调解、电视调解,完善形成人民调解线上工作机制和人民调解员网上管理机制。除了南宁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南宁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以外,群众还能通过广西法律服务网和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端口进行人民调解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服务、网上监督,实现人民调解在线咨询、查询、引导、受理。

南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黄有光说,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是坚持、发展和创新“枫桥经验”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将继续在创新社会治理上下功夫,推动“枫桥经验”与时俱进,丰富“枫桥经验”新内涵,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高水平推进南宁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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