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严堵扶贫基层“小微腐败”

南宁日报 2019-07-31 06:41 大字

记者从上林县扶贫办了解到,自去年12月开展乡村干部及其亲属扶贫领域涉权事项公开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以来,该县通过抓实“报告、比对、核查、公示”四个关键步骤,有力推动了乡镇、村(居)委会两级的权利公开、公正、透明运行,从源头上有力遏制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

试点工作不仅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底线意识,规范了基层“小微权力”,有效防范和整治了基层“小微腐败”,还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肯定。

加强监督让“小微权力”关进“铁笼”

村里的大事小事,事事关系村民利益,必须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随着试点工作的全面实施, “小微权力” 在上林县被有效地关进了制度的“铁笼”里。

据介绍,试点工作通过依托南宁市乡村干部亲属关系数据库,锁定乡镇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行政村(社区)定工干部和半定工干部以及这些人员的直系亲属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等三类人群,紧盯政府采购、项目建设、资金补助、资格评定四类涉权事项,通过村务公开栏,让群众及时知晓,及时发现问题苗头。通过公示公开乡村干部及其亲属获得的各类非普惠类权益,把基层干部的初审权、核查权、分配权晒在阳光下,推动源头治理基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以前有些群众总觉得村干部把享受惠民扶贫政策的人藏着掖着,有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嫌疑。情况公示后,谁符合什么优惠政策,群众一眼就能看明白。”西燕镇党委书记韦伯永说,试点工作除了让“优亲厚友”无处遁形,涉权事项公开制度还能让“风言风语”烟消云散。

完善流程科学堵住漏洞

为有序开展试点工作,上林县按照“务实管用、简洁有效”原则,严格实行“报告、比对、核查、公示”四个步骤,在报告环节,要求及时、如实填报,不能瞒报、漏报;在比对环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评定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比对责任;在核查环节,着重对比对结果合规性进行全覆盖核查;在公示环节,按照“分级负责、双向公示”原则,按时公示涉权事项,接受组织监督、社会监督,让干部说得清楚,让群众看得明白。

上林县还加强督促检查,成立分片工作组,不定期到乡镇检查工作推进情况。截至目前,先后对不如实报告涉权事项的5名党员干部及时约谈、纠正;对核查发现不符合低保政策的1名村干部家属及时取消资格;共督促批评教育21名乡村干部重新核实填报涉权事项、完善报告其亲属关系,有效保证了填报内容的严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涉权事项在阳光下公开公示,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誉。白圩镇陆永村一名村民写下“涉权事项贴海报,公开透明实在好,纪检监察来监督,防腐反贪够坚牢”的留言,点赞试点工作为基层带来的“清风”。

狠抓落实增强监督实效

为有力推进试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上林县成立3个工作组,不定期到11个乡镇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入户宣传乡村干部涉权事项公开政策,为党员干部解答疑惑。

截至今年6月底,上林县11个乡镇应报涉权事项乡村干部、行政村“两委”干部共2105人,已报2065人,共报告亲属个人信息14042人,完成率98.1%。10个乡镇共有272名乡镇干部、镇直单位干部职工、村干部申报了亲属扶贫领域涉权信息512条,梳理排查惠民资金(项目)192项、涉及金额1565.97万元。核查出不符合条件享受政策2人,发现问题线索5条,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退出违纪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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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上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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