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留宿亲戚偷了钱 阿姨张贴大字报 外甥女将两个阿姨起诉到法院要求赔礼道歉

南宁晚报 2018-06-01 06:1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陈燕)覃某到阿姨家借宿一晚,没想到被阿姨认为偷走了房间里的7000多元钱,阿姨甚至还联合其姐姐,在电线杆等地方张贴侮辱覃某字眼的大字报。覃某于是将两个阿姨起诉到法院。

2016年10月,覃某到阿姨蓝某和姨丈罗某居住的地方借宿。次日,覃某离开后,罗某发现自己的7000多元钱不翼而飞,于是让女儿到派出所报警。公安机关介入后仍没有结果,覃某便回了家。过了3天,蓝某和姐姐蓝某月等人找到覃某,和她协商处理罗某钱被偷之事,双方不欢而散。之后,蓝某、蓝某月便在上林县覃某所在的村庄电线杆等地方张贴带有侮辱性字眼的大字报。同年11月,覃某以蓝某、蓝某月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两个阿姨公开赔礼道歉,恢复自己的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蓝某、蓝某月以道歉信的方式公开向覃某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覃某精神损失费500元。判决作出后,蓝某、蓝某月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蓝某、蓝某月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覃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蓝某、蓝某月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两人向覃某赔礼道歉,并书写道歉信,赔偿覃某精神损失费。同时,法院冻结了两人的银行账户。

被执行人蓝某、蓝某月在知道银行账户被冻结之后,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赔偿申请人的精神损失费,但拒绝公开道歉。执行法官当场对两人进行思想教育,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若再不履行,法院则将两人纳入失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则会对其进行拘留或罚款。

经过执行法官释法说理,蓝某、蓝某月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写下道歉信,并在执行法官的带领下来到外甥女覃某所在的村庄公开张贴,以消除对她的影响,并主动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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