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跳上石桌摔伤谁之责?法院给家长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上好安全教育课 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本报讯(记者陆增安通讯员周丽君)南宁一孩子在小区玩耍时不慎被压伤骨折,家长将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承担侵权责任。近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审结这起未成年人受伤害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对家长的诉求不予支持,且因家长疏于监管致孩子受伤,法院还向其发出一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去年1月3日,在南宁市某小区,一孩子在小区内某单元门口玩耍时跳到一张石桌上,石桌倒下将孩子手指压伤。之后孩子被送到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多发性骨折。随后,孩子父母将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石桌的功能,本就不是用于攀爬、运动。孩子的父母未对其进行应有的安全知识教育及有效管束,孩子跳上桌子后将全身重量压到石桌边缘,致石桌倾倒。孩子父母未能举证证明石桌的设置不符合相应的安全设计规范且物业公司存在管理失当行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对原告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通过社工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了解到该孩子虽然受到了父母的良好照顾,但其父母对消除安全隐患的教育不足,未能及时引导孩子增强安全意识。为督促其父母加强家庭教育,江南区法院向孩子父母发出一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父母于4月30日前到南建社区“青空间”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青年之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温馨提醒 正确引导孩子避开危险
家庭教育涵盖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包含了道德品质、身体
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未成年父母应该正确地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职责,不能仅注重学习教育、道德教育等,还要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及时避开危险,培养孩子正确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为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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