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店换新老板 续费才能用余额》后续: 美发店还拖欠员工7万元工钱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南宁市长园路尚佰艺美容美发店(以下简称“尚佰艺”)换了新老板,会员需要再预存40%现金才能使用余额(详见本报2月19日3版报道)引起市民关注。该店多名员工反映,美发店的法定代表人姜某某还拖欠他们共计7万元工钱。20日,记者联系上了姜某某和合伙人胡某。
市民周女士说,她和丈夫从去年12月5日开始在尚佰艺工作了50多天,一直没领到工钱。今年1月21日,姜某某给他们写下欠条,欠两人共1.5万余元工资。然而,姜某某一直没有按约定付钱,在周女士的再三追讨下,姜某某也只是给他们转了500元。周女士介绍,除了他们夫妇,店里还有多名员工被拖欠工资,总金额达7万元。目前,他们已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月20日,几经周折,记者联系上了姜某某。他表示自己只是投资人,去年9月,他先后投入四五十万元,但如今一分钱没赚到,他的合伙人胡某已卷款跑路,他自己则身无分文,员工工资的事只有找到胡某才能处理。他还称,由于不懂美容美发行业,店也无法转让,只好让新店老板来经营,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
针对之前会员卡内余额如何处理的问题,姜某某称,原会员卡可以到新店使用,但现在新店经营困难,“预收点钱”或“收点手工费”也是合理的。
随后,记者又联系上了胡某,但他的说法却与姜某某不一致,“那个美发店跟我没有任何关系”。胡某称,去年12月,他已退出该店的经营,是姜某某把他开除的,而且平时都是姜某某负责收钱,现在却反过来说他卷款跑路。
广西沵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松松律师认为,姜某某为美容美发店经营者,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美容美发店与姜某某均应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至于姜某某与胡某之间的内部合伙纠纷,与员工索要劳动报酬无直接法律关联,姜某某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员工可以将与姜某某之间的书面劳动合同、微信聊天记录、欠条等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提交给劳动监察部门。
那么,遇到类似情况,员工如何才能有效维权?陈律师说,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但只要有证据证实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的主张也可以得到支持。因此,建议员工平时要注意保留好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微信聊天记录、此前工资支付的记录、欠条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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