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 冒用家人证件乘车遭识破
?乘警对龙某的身份证件进行查验?(执法记录仪截图)
本报讯(记者周志英 通讯员甘贤)近日,一名男子冒用其父亲身份证购买了高铁车票,被列车上的乘警识破。当乘警问及为什么不使用自己的身份证时,男子却情绪崩溃,当场痛哭。这一幕让旁人始料不及。细问才知,该男子因生意失败成了“老赖”,遂用其父证件乘车。2月13日,记者从南宁铁路公安了解到,因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该男子被处以1000元罚款处罚。
2月10日,在上海虹桥开往南宁东G1501次列车上,乘警对一名旅客的证件进行查验时发现,其所持有的身份证与本人相貌不符。经查,该男子龙某称当日车票是用其父亲身份证购买的。乘警问及为什么不使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时,龙某却情绪崩溃地哭了起来。
原来,龙某做生意失败,欠下债务遭到起诉。因其不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不得乘坐高铁、飞机。乘警表示,冒用他人身份证属于违法行为。龙某表示自己也知道是违法的,但想着冒用的是自己父亲的证件,父亲不会告发他,应该不会被发现,没想到还是被乘警查到了。
当天,列车到达南昌站后,乘警将龙某移交南昌西站派出所民警。最终,龙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处罚。
温馨提醒
南宁铁路警方提醒,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严禁冒用。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切忌转借他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冒用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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