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发布春节期间发布提示 严查校外培训违法 规范使用冬奥会等标志
本报讯(记者 苏昭宇通讯员 陈冰何正君)春节将至,市场销售迎来高峰,广告活动密集频繁。昨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广告发布提示,提醒全市广告发布主体要严格按照法规标准规定,履行好广告发布审查责任,严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确保广告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全市广告行业不得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违法广告;不得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和军队”内容的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做宣传;不得发布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不得发布煽动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以及其他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表示功效和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投资理财类广告不得含有“保本、保收益、无风险”等内容。
南宁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广告行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教材、教辅材料、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严禁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商业广告营销宣传,严禁发布“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转让”等内容违法广告。
为了更好地保护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规范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行为,未经权利人许可,严禁利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有关标志发布广告。
消费者如被侵权或发现违法广告,请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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