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拒不离场 小车司机被罚两百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1月18日,南宁交警部门通报一起轻微交通事故,本来无责的小车司机因拒不撤离现场,人为造成交通拥堵,交警依法进行处罚。
南宁市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覃桂属介绍,1月15日下午,南宁民族大道会展路口出城方向,一辆直行货车突然变道右转往会展路方向行驶,跟一辆直行小车发生剐蹭,当时无人受伤。事发后,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司机,引导他们拍照取证后,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作进一步处置。当时货车司机同意撤走,但小车司机何某非要等交警到现场才肯撤走,人为造成交通拥堵。
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认定货车司机负事故全责。但鉴于何某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不服从交警指挥造成交通堵塞,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覃桂属说,发生交通事故后,市民应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其次,只要满足“有保险、车能动、无人伤”这三个条件,均可以在交警电话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拍照取证后,采用“快处快撤快赔”机制。
南宁交警提醒,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司机可通过“交管12123”App“事故快处”功能在线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司机只需拿出手机拍摄、上传事故照片,简单操作后即可迅速离开现场,避免引发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如有交警电话或现场引导的,司机应予积极配合,经引导拒不配合,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司机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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