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秋凌委员:建立有效机制依法处理“烂尾楼”
本报记者王春楠
在当前中央“房住不炒”的房地产政策下,房地产企业面临的市场、政策和资金压力越来越大,一些房地产项目因资金等问题项目搁置或破产停工,成为“烂尾楼。”“‘烂尾楼’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也直接影响地方营商环境。”来自民建南宁市委的卢秋凌委员调研发现,出现“烂尾楼”后,如果只寄希望于投资人兼并收购,或者由政府主导引入第三方垫资续建,很难彻底解决困境。
卢秋凌建议以自治区政法委主导,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启动依法专项整治房地产住宅“烂尾楼”行动,由政法委牵头组织“烂尾楼盘活培训班”,邀请有处置成功案例的地方政府和法院分享介绍经验和做法,研究处置盘活“烂尾楼”工作的有效模式,在广西各地复制推广。同时,研究制定“烂尾楼”治理盘活奖励和处罚机制,将地方政府“烂尾楼”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纳入绩效考核,并依法公开选任有成功案例有经验的破产管理人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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