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进一步加强租赁市场管理,解决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混乱现象 房源发布验“五真” 租房不担心被坑
■本报记者凌剑伊
虚假房源,变相涨价,阴阳合同,霸王条款……这些租房时容易遇到的坑,很多租房一族都有切身体会。房东如何才能将自己的房屋放心出租?租客又如何找到真实靠谱的租房平台?近日,为全面规范房地产市场房源发布行为,南宁市住建局要求房源发布要以“真实存在、真实产权、真实委托、真实价格、真实图片”的“五真”房源为标准,进一步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严查严管违规发布虚假房源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手机App获取房源信息,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也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但互联网平台发布的房源信息鱼龙混杂、难辨真伪。为此,南宁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网信办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源发布信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南宁市各房地产中介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各住房租赁企业、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机构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行为,强化联合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通知》指出,要严厉查处涉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互联网交易平台,针对违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未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通过市住建局等职能部门进行信用惩戒、约谈告诫、取消网签、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暂停更新至整改完成,必要时采取关停网站并向社会公示曝光。
同时,结合住建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南宁市近期将出重拳开展专项检查,大力规范网络房源发布,严查发布违规、虚假房源信息,采取对涉事企业、机构和网站进行集中约谈,下架违规房源信息,冻结违规用户账号等措施。
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要明码标价
针对鱼龙混杂的网络平台,《通知》要求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应当要依法依规经营,并建立与政府部门数据对接通道,供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同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链接,畅通对虚假房源举报受理途径。尤其是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虚假房源及违规发布信息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要及时处理,限制或取消其房源发布权限,并将其失信行为报送相关监管部门。
网络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要求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出售价格等实行明码标价,标识房源核验唯一编码,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重复发布,不展示发布超过30日未维护房源的信息,对多次挂牌的房源或时间过长的房源履行必要审查义务,设置挂牌期限,超过期限的自动撤除房源信息。此外,对于虚假价格、虚假面积、虚假图片、虚假广告等,平台要及时下架处理。
同套房源同一平台只能发一次
“现在网上找房子,发现很多房源信息都是重复的。有的发布房源价格标得很低,有的是很多年以前的价格,我们按照上面的电话打过去后却被告知房子已经没有了,然后中介就转而推荐其他房源,租客常常被误导。”市民葛先生表示,对于这些良莠不齐的发布平台以及房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该好好管了。
其实,相关部门不仅严管重罚存量房租赁市场,对租赁市场的房源信息发布也同样进行严管。《通知》要求,房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在发布房源信息前,要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并实地查看委托的房屋及不动产权属证明,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对委托人不是房屋产权人的,要求提供有效的出租(出售)房屋授权委托书;对无法提供出租(出售)房屋授权委托书和不动产权属证明的,不得接受居间委托业务。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以及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
此外,房产经纪机构在承接房产经纪业务后,要及时依委托事项向南宁市住房服务监管平台申请房源核验,房源核验通过后监管平台生成房源核验唯一编码。房产经纪机构凭房源核验码,才能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房源核验通过后,房产经纪机构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对已经出租或出售的房屋,促成交易的,经纪机构要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房产经纪机构对同套出租(出售)的房源可在同一网络平台发布一次,要避免重复发布。房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在网络平台、门店的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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