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建局出台《存量房买卖与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买卖二手房或租房不用担心对方卷款跑路
南国早报记者李俭芹文/图
在二手房买卖中,一些购房者可能不放心把购房款直接交付给卖家或中介;在租房过程中,住房租赁企业往往会推出多交租金可享优惠的措施,但求租者却担心对方收钱后跑路……
针对二手房交易和租赁市场上交易双方对资金安全的担忧,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存量房买卖与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银行和监管部门做为第三方进行资金监管。双方交易完成后,由银行划转资金。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有何亮点?该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亮点1自愿监管与强制监管相结合
举例:李四看中了张三的一套二手商品房,在交易过程中,中介服务机构派出王五服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资金监管呢?
相关负责人强调,在二手房交易中,资金监管遵循自愿原则。如果张三不愿意进行资金监管,那么,李四也不能单方面要求进行。但为了资金安全,李四要慎重考虑是否继续交易。
如果张三和李四都同意进行资金监管,《办法》规定,存量房买卖交易资金,包括定金、预付款、首付款等各种购房款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佣金都可以进行资金监管。相关负责人提醒,监管资金不包括买受人为出卖人偿还所购房屋贷款的资金、办理存量房买卖所涉及的各项税费。
南国早报记者走访发现,对于二手房交易的资金监管,市场认可度很高。
南宁市民玉女士在卖房过程中,买家还未付首付款便与她商量过户事宜,玉女士担忧对方另有企图,便向媒体求助。记者介入后发现,买家同样不信任卖家玉女士,因为对于看房、付款等请求,玉女士总在推托。买家心存疑虑,一时不敢付首付。
因此,买卖双方都认为资金监管是好事,双方不用再互相猜疑,能保证交易顺畅进行。
与二手房交易不同的是,在房屋租赁业务中,有一部分交易资金是要进行强制监管的,比如住房租赁企业通过受托经营、转租等方式从事住房租赁所得的资金。
简单来说,出租的房子并不是租赁企业的不动产,即租赁企业是二房东,这部分住房租赁交易资金必须进行监管,包括承租人向住房租赁企业支付的租金、押金等各种租赁资金。
相关负责人列举了四类必须进行资金监管的情况:一是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三个月的,或者单次收取租金不超过三个月但交易当事人约定进行监管的;二是住房租赁企业收取承租人的租金周期长于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周期,尚未支付给房屋业主的租金部分;三是单次收取承租人押金超过一个月的;四是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监管的其他资金。
亮点2资金监管免费且容易操作
举例:在买房过程中,李四对卖家张三不放心,把钱交给中介王五,结果王五携款失踪。中介机构推脱称王五早已离职,李四财房两空。
“就像在电商平台购物一样,进行资金监管后,买家付的钱款不会直接到卖家手上,在买家确认收货后,钱才会到达卖家手上。”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规定,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市存量房买卖与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工作,下设的南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负责存量房买卖与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的具体监管工作,包括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监管系统)的使用管理、统计监测、部门之间数据的互联互通等。
监管资金存放在监管部门指定的银行,房屋交易监管资金在监管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监管账户不提取现金,不收取手续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相关工作。
另外,资金监管很容易操作。《办法》规定,双方可以在网上(微信搜索“邕有家”)操作。存量房买卖交易当事人登录监管系统选择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及监管银行,与监管银行签订房屋买卖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开设或指定房屋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和结算账户,监管银行提供相应监管服务。买受人按约定将交易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约定及监管系统推送的交易完成节点信息,将监管资金及利息划转至结算账户,存量房买卖交易完成。
租房资金的监管略有不同,监管方可能需要分批次完成划转。监管协议中承租人信息、租赁期限、支付周期、月租金和押金等各项内容,应与监管系统网签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其次,住房租赁企业或承租人按约定将租金、押金等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监管银行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将监管资金划转给住房租赁企业。比如,监管资金1万元是承租方10个月的租金,则可以约定分10次按月划转租金给租赁企业,也可以约定分5次,即每两个月划转一次租金给租赁企业。
亮点3中介服务佣金也可纳入监管
举例:市民陈女士决定卖掉一套房子,帮陈女士联系买家的中介并不上心,介绍的买家拖了半年都没有付完款,这让陈女士很着急。
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进行了中介费的资金监管,在没有完成交易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是拿不到这笔佣金的。因此,将中介服务佣金纳入监管,也可以督促经纪人更加用心服务。
同时,这对于中介服务人员来说也有好处。很多买家在中介处看好房源,与卖家搭上线后就“跳单”,不愿意支付中介服务佣金。一旦进行资金监管,整个流程会留下记录,保证从业者的劳动和付出都有回报。
相关负责人提醒中介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必须提醒买卖双方尽量进行资金监管。交易当事人自愿放弃交易资金监管的,应当阅签放弃交易资金监管的共同声明,并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资金风险。另外,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不得代收代付、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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