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警联合哈啰出行发倡议,营造安全文明出行氛围 拍短片发优惠券鼓励市民文明骑行

南宁晚报 2021-12-18 06:24 大字

本报讯(记者周志英)骑行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抢道……《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一年多来,不少南宁人骑行习惯悄然发生变化,文明出行理念渐入人心。为积极宣传《条例》,日前,南宁交警联合哈啰出行共同发起安全文明骑行倡议,通过情景短片、提供优惠骑行券等方式,进一步培养和鼓励市民绿色环保、安全文明的骑行习惯。

2020年9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在南宁市区驾驶和乘坐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上大绿牌和小绿牌的电动自行车),需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被处20元罚款;驾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上小蓝牌的电动自行车),倡导佩戴安全头盔。

《条例》施行后,在交警部门的大力引导和媒体宣传下,越来越多的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头盔,头盔佩戴率持续上升。尤其是在民族大道、东葛路等市区重点路段路口,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几乎都戴着安全头盔。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副科长罗棋宾对此深有感触。“《条例》施行的这一年,明显感觉到市区内电动自行车的交通秩序大幅度提升。”他举例说,以前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零零星星,现在驾驶员们都有了佩戴意识。据初步统计,目前南宁市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80%左右,在一些重点路段佩戴率更是高达90%。罗棋宾认为,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说明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了,守法意识更强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南宁交警联合哈啰出行共同发起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骑行倡议,通过情景短片、提供优惠骑行券等方式进一步培养和鼓励市民安全文明的骑行习惯。

其中,拍摄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骑行公益短片有着普遍的教育意义。短片中,骑着哈啰电动自行车随处图“方便”的男主角,却碰上了纠正交通违法路上无处不在的交警“小黑”,一对路上的“欢喜冤家”形象通过五个不同场景展现出来,以诙谐但不失严谨的方式,还原了市民在日常骑行过程中常见的违法行为,起到宣传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据介绍,这些短片将通过广西交警官方微博、南宁交警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视频号连载传播。希望通过这一系列宣传,营造更加文明的骑行出行氛围,促使更多的骑行市民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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