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卖衣服,晚上卖烧烤 “共享”商铺有人欢喜有人忧
南国早报记者李艺兰敏
清晨卖早点、中午卖快餐、晚上卖烧烤,一个铺面歇人不歇店实现“共享”;有的商铺面积不大,同一时间段内由两个不同商贩“拼单”使用。时下,“拼单”“共享”的租赁方式在南宁一些人流量较大的夜市、居民区悄然兴起。商家喜欢这种能分担成本的方式,但消费者却担忧食品安全问题。业内人士称,“共享”店铺的经营者应分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涉嫌违规。而对于消费者来说,一旦和这类店铺产生纠纷,追责时将难以确定责任人。
1商铺
白天售卖衣服晚上变宵夜摊
在建政路夜市,南国早报记者看到有些商铺白天卖衣服、青菜、家禽、海鲜等,到了晚上就变身成了宵夜摊。
记者联系了一名店主,询问相关租赁问题。该店主有一间位于建政路周边的小铺面,正在招人白天分租。这间小铺临街宽度为一米多,仅能容纳一辆餐车。
店主表示,自己主要是在夜市卖煎饼果子,铺面白天时段可以分时租赁到下午4时,租金为每月600元;如果是全天整租,租金为每月3500元。
记者询问只租白天时段是否需要相关证照,该店主表示不需要,营业执照等证件,他都办好了,“我只是出租场地,你如果要租,可以直接开店,很方便的。”
在另一间商铺,女店主告诉记者,她下午5时左右才会出摊做宵夜生意,白天时段想把铺子租出去,租金每月5000元。“我的铺面有20多平方米,无论白天是卖快餐还是卖衣服,都很好安排。”该店主说。
除了分时租赁的商铺,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还有不少“拼单”的小餐饮店(即两个各自经营的小摊位在同一时间内共同使用一个铺面)。例如,在同一铺面内,炸串摊位旁边是麻辣烫摊位。
2经营者
降低租金成本,还能带动客流
陈女士原本在建政路夜市开有一家烧烤店,这两年生意受到疫情影响,租金却没减少,于是她把烧烤店改为卤味店,兼卖炒粉和炒螺。为了减轻经济压力,她还把原本宽敞的铺面分租了一半出去。
陈女士介绍,分租出去的铺面,也只做夜市生意,铺面白天时段是闲置的,她正考虑把整个铺面的白天时段分租出去,多赚一份租金。
一名和他人“拼单”的商铺店主表示,这样做既能分摊租金压力,又能让商铺餐饮的种类更丰富,互相带动客流。
广西烹饪餐饮行业协会副会长梁滕坚认为,疫情对小餐饮店的影响较大。在当前的餐饮消费环境下,“共享”“拼单”店铺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经营者的租金压力,节省了经营成本;出租方可有效提升店铺利用率,增加收入,且能够客观上减少餐饮流动摊贩数量。
3消费者
食品出了问题,该找谁来负责
店主们为“共享”“拼单”模式叫好,但不少消费者却有食品安全方面的担忧。
有市民表示,可以接受白天卖衣服的店铺晚上变成宵夜摊,因为这类商铺相对来说比较干净。但一些卖家禽的铺面也改成宵夜摊,就让人有些担心了。市民李女士说:“卖宵夜的铺面如果消毒不干净,容易病从口入。”
“几名经营者分租共享一个店铺,店内的设施设备、用水用电、食物储存等方面的管理有时候就会难以区分。”梁滕坚表示,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是重要问题。“店铺混合了不同的经营人员,食品来源渠道也不同,如果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大多只能找到店铺,但实际经营者可能不同,就会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困难。”
梁滕坚建议,如果餐饮经营者想要合租店铺,双方应在前期签订协议,明确各自使用店铺的相关责任和安排,以避免后续在经营过程中,合租对象出现违规、违法等问题时造成责任不清。
4律师
店铺共用证照此举涉嫌违规
除了容易引发纠纷,“分时共享”店铺等在办理证照上,也易出现问题。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艺霞介绍,我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禁止食品经营者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
因此,无论店铺是“共享”还是“拼单”,在同一个经营场所,多个主体相对隔离地独立从事食品经营,就应当分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共用”同一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涉嫌违规。
吴艺霞说,“共享”或“拼单”店铺在共用同一食品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人员游离在监管之外,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监管部门很难进行责任追溯,若找不到实际责任人,只能由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登记的经营人先行承担责任后,再向实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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