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二届“最美交通人”评选启动 将评选产生20名“最美交通人”个人以及10个集体奖

南宁晚报 2021-12-06 06:46 大字

本报讯(记者廖欣)昨日,记者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近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日报社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联合开展南宁市“最美交通人”个人(集体)评选活动。本次评选以“寻找最美交通人、践行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将大力发掘、宣传身边的“最美”典型,发出交通好声音,宣讲交通好故事,充分展现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巩固南宁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南宁市第二届“最美交通人”个人(集体)评选范围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机关事业单位、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将评选产生20名南宁市“最美交通人”个人以及10个南宁市“最美交通人”集体奖。

评选活动将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和交通精神,突出展示典型人物的别样风采,弘扬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活动主办方明确,南宁市“最美交通人”先进事迹应发生在2020—2021年度,被媒体和舆论广泛关注,在行业内外有较大影响,事迹感人,有挖掘价值,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了表率作用。

即日起,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可根据要求开展广泛遴选推荐。荣获全国、全区劳模、相关劳动奖章获得者,区市精神文明十佳事迹的先进人物优先推荐,荣获特别奖项、有突出贡献的集体优先推荐。

■活动事项

根据《评选方案》,推荐上报候选人事迹材料包括:推荐表2份,200字的事迹简介,1500字的典型事迹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个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2张。

市民和媒体记者推荐的候选人直接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先进集体材料报送推荐表2份,主要事迹多的可另附页。

各单位推荐的要提供纸质材料的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nnrbjtzk@163.com邮箱。联系人:王志鹏,电话:18077785298。

以上材料需在12月15日前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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