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施工围挡标准再提升,先在新开工项目实施,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工地围挡牌应设反光标识并增设警示灯
本报讯(记者黎兆齐)11月30日,南宁市“大行动”办、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挖掘施工围挡管理新闻吹风会。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南宁市建设工地施工围挡品质及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以下简称《标准图集》)于今年11月24日起印发实施,要求先从新开工的项目实施,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统一。
据了解,今年以来截至10月28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共363件,全市批准市管道路占道挖掘点1164个,主要涉及水环境项目、管线迁改、强弱电迁改、燃气、移动通信、供水、管廊等。目前全市临时占道施工具有建设单位分布广、施工点位多和作业面大、时间跨度长等特点,不可避免会给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带来较大的压力和影响。
为进一步提升南宁市建设工地施工围挡品质及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南宁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标准图集》调研和编制工作,于今年11月24日起印发实施。要求先从新开工的项目实施,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统一。《标准图集》要求,精细改进围挡设置标准,全市范围的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均采用装配式,其中占道施工临时围挡从外观及材质上与以往相比有了明显改进提升,设置高度为1.8米,采用灰色PVC材质或者红色的临时水马,适用于排水、燃气、路面修复等临时占道挖掘工程。
精细规范公益广告宣传。取消所有围挡商业广告,本着“做精做优”的原则,分几种情况设置围挡公益广告。其中,临时围挡原则上不设置公益广告及商业广告。
精细强化施工安全设置。在临时围挡明显位置悬挂工程概况牌、日间与夜间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提示标语;工地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围挡牌应设置反光标识,夜间应增设反光警示标志或警示灯等;占用市政道路的围挡转角、十字路口交叉20米范围内采用半通透式水马,不能覆盖绿色人工草坪,减少视野受阻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
目前,部分施工单位在占道施工中出现管理不善的问题,如不按标准设置围挡和不按要求设置交通疏导设施、围而不施(慢施)、反复围挡、路面恢复不达标等问题,不仅影响市容、污染环境,拥堵交通,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今年1—10月,市创城实测组、市“大行动”办共重点督办城市道路挖掘施工乱象2466件,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共立案处罚城市道路挖掘施工乱象(市政道路围挡及道路挖掘、施工、占用)848件,罚款金额120.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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