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突然停止营业 消费者起诉获得赔偿

南宁晚报 2021-11-02 06:44 大字

本报讯(记者韦薇通讯员青福捷)近年来,健身行业频繁出现“关门跑路”现象。钟先生等8名消费者就遭遇了这样的事。经起诉到法院,日前,他们从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领取到商家“退一赔三”共3万余元的执行款项。

钟先生在朝阳商圈某写字楼工作。在朝阳商圈某连锁品牌健身房会籍顾问的大力宣传下,钟先生与其他7名同事办理了为期一年的会员卡,卡费1000元。然而办卡不到两个月,健身房突然告知停止营业,而他们8人中有的才健身了几次,有的尚未激活会员卡。

钟先生及同事认为,健身房商家在订立服务合同时故意隐瞒租期即将届满的事实,存在欺诈行为,因此向法院主张健身房商家退回会员服务费1000元并赔偿会员服务费金额3倍的损失。

兴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健身房因场地租赁合同终止而停止营业,构成根本违约,判决解除双方服务合同、退回剩余期限会员服务费。同时,认定该健身房隐瞒租赁期限即将届满的行为构成欺诈,判决该健身房赔偿钟先生等8人相当于会员服务费金额3倍的损失,共计3万余元。

然而,案涉公司在南宁市内几家连锁健身房均停止经营,朝阳营业点物品已被搬空,查控银行账户也无实质财产。钟先生等人经过调查,了解到位于万象城某连锁品牌的健身房也是该公司经营,且在现场留置有健身设备,遂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

兴宁区法院执行法官到场与出租人核实得知,万象城商圈经营店在拖欠出租人大额资金“跑路”后,留置该经营户的健身设备,目前正在申请仲裁。此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出租人协调健身设备处置问题,同时对部分健身器材采取查封措施。

最终,出租人同意按提取款项要求向法院支付部分处置设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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