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寄来一份起诉书 里面有与案件无关的207人信息》后续 律师被要求退回劳务费向夫妇索赔遭法院驳回

南国早报 2021-10-26 08:02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黄乒宾)南宁一律师认为一对夫妇“请媒体发布”对己方不利的新闻,给自己造成了名誉受损、经济损失,遂向这对夫妇索赔7.4万元。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驳回该律师全部诉讼请求,10月24日,该判决生效。

此前,南宁有208人使用信用卡后逾期不还款,发放信用卡的金融机构委托广西金和泰律师事务所代理清收,该律师事务所具体指派律师周某代理。经催收,仍有206人未还款,该金融机构便对这206人提起诉讼,一人一案,合计206件案子。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受理这一批案件后,向每案被告送达了民事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其中包括《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代理诉讼清单》,清单上有208人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因此被质疑泄露个人信息(详见南国早报2021年3月14日5版报道)。而这些证据材料是由周某提交给法院的。

据悉,本报发出相关报道后,周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要求她退还206件案子的代理费,共计6.4万余元。周某在起诉书中称,卢先生夫妇也是这批案件的当事人,他们因与该金融机构未达成调解意见,“多次打电话威胁见诸媒体报道”。卢先生夫妇“为逃避债务,请媒体发布对广西金和泰律师事务所不利的新闻,也致使原告的经济和名誉遭到损失”“原告因该报道被广西金和泰律师事务所处罚退回涉案服务费64028.55元”,周某为此向卢先生夫妇索赔这笔损失,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同时要求卢先生夫妇在媒体公开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今年5月17日下午,周某状告卢先生夫妇一案在邕宁区人民法院开庭。9月29日,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理由是:

一、根据涉案媒体新闻载明内容来看,该新闻由南国早报公开发布,内容明确载有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及广西金泰和律师事务所,但对周某、姚某、卢某等主体的个人信息并未有明确指向,即本案当事人均非新闻报道涉及主体,无法证明姚某、卢某对周某实施了毁损名誉的行为。同时,即便卢某承认媒体记者曾与其联系核实,但仍不足以达到以上侵权行为的认定。周某主张涉案媒体新闻是卢某主张报料及提供素材所致,但未能交证据证明其主张。

二、综合本案实际情况,涉案媒体新闻报道对其他要素信息均为一般性或者不能形成特定指向性的表述,属于正常合理的舆论监督行为,周某主张所涉信用卡案件、本案当事人、新闻报道等事件,并未形成必然逻辑关系,一般人亦无法根据新闻报道明确知悉姚某和卢某对周某名誉权有侵害行为、导致周某社会评价的降低。

三、周某主张因涉案新闻报道受广西金泰和律师事务所没收劳务费的处罚,属于该律师内部管理范畴,未有证据证明周某该损失与姚某、卢某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四、综合媒体新闻整体内容载明,即便该媒体新闻载有周某执业所属机构广西金泰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但周某所举证据亦未能证明该媒体对该律师事务所存在不实报道或素材使用不当、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及使用不当言辞等情况存在,而导致该律师事务所名誉受损。综上,周某全部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新闻推荐

心理团建 让教师减个压放放松

老师们做游戏减压本报讯10月20日下午,南宁市红星小学开展了“健康生活,绚烂生命,多彩生涯”教师放松减压心理团建活动,全...

南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