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警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严查不戴头盔行为一天查处3000起

南国今报 2021-10-13 13:57 大字

10月12日,一辆电动车上的骑乘人员都没有戴头盔,被交警拦下。

今报南宁讯(记者卢荻)10月12日,南宁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严管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当天共查处3077起。

当天,南宁交警部门在长湖立交桥下、北湖立交桥下、秀灵立交桥下等路口路段开展整治行动。当天下午5时40分,记者在长湖立交桥下看到,此时正是下班高峰期,正在路口等候信号灯的不少电动车驾乘人员均没有佩戴头盔。

当民警将一名不戴安全头盔的女子拦下来后,该女子声称她的头盔损坏了,因为赶着上班没有时间购买。在民警对该女子进行教育时,她不耐烦地说:“我要赶时间,快点,快点了。”民警严肃地反问:“是赶时间重要?还是你的安全重要?骑电动车戴头盔是对你自己的安全负责。”该女子听后,哑口无言。最后,对该女子不戴安全头盔行为,民警依法处罚20元,并要求她到电动车学习点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记者在整治现场发现,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的理由“五花八门”:有的称头盔“被偷”或“损坏”了;有的则称因赶时间忘记戴了。

在查处中,民警注重“学罚结合”,采取警告、罚款、学习和在路口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等多种处理方式。值得一提的是,在行动中,交警部门还联合相关部门免费向电动车驾乘人员赠送安全头盔。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陈爵介绍,10月12日,南宁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是查处最多的违法行为,一个小时里,民警在长湖立交桥下就查处59起。

据了解,当天,南宁交警部门共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3077起。今后南宁交警部门将不定时、不定点地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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