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63万元购房款,房主只收到2万元,历尽周折才向中介人员追回39万元 购房者报警 派出所立案调查
南国早报记者经小飞文/图
南宁的邹女士通过广西优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居公司”)旗下的一家门店买二手房,在交了60多万元全款后,房主称只收到2万元房款。如今邹女士陷入两难,房子不能过户,还有20多万元房款没能追回。
交了60多万元房款
房主只收到2万元
今年7月,邹女士跟爱人想买二手房,就找到优居公司位于南宁市鲁班路的门店,自称是门店员工的黄某推荐了一套售价63万元的二手房,邹女士夫妇看后很满意,决定购买。
7月31日,黄某和该店另一方姓员工约邹女士夫妇到优居签约中心签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3万元定金和中介费。
按照双方的购房合同约定,这套房可办理贷款,但8月的一天,黄某突然要求邹女士夫妇打30万元的首付款,若不在规定时间内支付首付款就算违约。随后,邹女士交了30万元首付款。
后来,黄某又说邹女士夫妇的征信和银行流水未通过审核,不能贷款,只能选择全款。黄某说,如果不交全款就没办法买下这套房,而且算邹女士夫妇违约,之前交的首付款也可能拿不回。邹女士夫妇急了,又四处筹钱,交清了63万元房款,本以为马上就能将房子过户了,可黄某一直找理由拖延。
8月24日,邹女士突然接到优居客服发来的信息,问她尾款什么时候准备好。邹女士发现情况不妙,向优居公司查询,发现房主只收到2万元。
追回39万元房款
涉事门店已关门
邹女士经过打听,得知黄某将她的购房款挪用。此后,邹女士多次催促黄某还钱,却只追回39万元,剩下21万多元房款没能要回。发觉被骗后,邹女士多次找到优居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却让她去找黄某,说黄某不是该公司员工。
10月9日,记者来到南宁市鲁班路邹女士之前办理购房业务的优居门店,门店上“优居”的字样已被拆除,店面打出招租字样。透过玻璃门,还可以看到店内的广告宣传展架上仍有关于优居的内容。
10月12日,记者联系上优居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邹女士买房的门店属于加盟店,跟邹女士签合同的“南宁悦家居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属于优居的加盟公司,黄某是该加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黄某不算是公司的员工,不能帮客户办理相关的过户和转款手续。
这名负责人还表示,按照邹女士签的合同,购房者的房款要转给房主,不能转给第三方。邹女士在没有告知优居公司的情况下,就将购房款转给黄某,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上对此有提醒,签合同时,工作人员也会专门提醒,因此造成的损失,邹女士只能向黄某追讨。另外,公司也不清楚邹女士是否跟黄某存在私人借贷关系。
邹女士表示,她跟黄某不存在私人借贷关系,她所转的房款,黄某以“南宁悦家居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的名义来收取,并且写了收条。黄某既然不是优居员工,为何穿着优居的工作服?而且还带他们去优居签约中心签合同,优居公司对加盟店没有监管责任吗?
目前,邹女士已报警,派出所已立案调查。
新闻推荐
反诈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赵劲松)10月12日,为提高老年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广西消委会、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自治区卫生健...
南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南宁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