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升级改造400个生活垃圾投放收集点(站) 鼓励增设洗手擦干、自动开关盖、人脸识别等功能
本报讯(记者韩沛)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印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全区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今年全区计划完成升级改造点(站)不少于2950个,其中,南宁市升级改造投放收集点(站)400个。
《实施方案》明确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五项主要任务,包括补齐完善分类投放设施设备、美化居民分类投放环境、提升居民分类投放便利、促进居民分类习惯养成和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实施方案》要求,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设备应设计美观、标识清晰易懂、规格适宜,符合消防和交通安全的规定,禁止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车行道等。对老旧、破损的容器、箱房、桶站等生活垃圾投放设施设备,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分类标识要求进行更换。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必须保持密闭,杜绝污水溢漏,做好生活垃圾投放容器、箱房、桶站等垃圾投放设施设备周边环境的清洁。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在安全、环境可控的位置,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的建筑风格应与周边环境整体协调,鼓励有条件的配备除臭、消毒、洗桶设备,采取绿植花卉点缀,营造良好的投放环境。
《实施方案》还提出,因地制宜提升居民分类投放便利。比如方便居民下雨天投放垃圾,新建的投放收集点(站)设置要符合居民的投放习惯和特点,对已经设置的投放收集点(站)进行地面硬底化改造。针对不少居民有晚间投放生活垃圾的习惯,分类投放收集点(站)配备照明设备或设置在良好照明处,具备污水收集或排水功能,收集或排出的污水按规定及时清理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增加设置具有洗手擦干、语音提示、自动开关盖、人脸识别、智能互动等功能的投放收集点(站),提升居民投放便利度,充分体现人性化。
据悉,广西将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原则,推动全区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各市、县(市、区)按照目标任务有序推进:9月25日前,全面摸清底数,上报实施方案;10月31日前,完成量不少于全年任务指标的60%;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改造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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