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下达8亿元补助资金支持南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南宁晚报 2021-06-15 06:02 大字

本报讯(记者韩沛)记者近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区人民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该厅累计筹措下达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0.21亿元。其中,安排8亿元支持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据悉,30.21亿元补助资金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2.35亿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7.86亿元。目前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市县。其中,安排6.69亿元支持全区4.47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安排1.58亿元支持南宁、桂林、北海三个热点城市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5570套,安排0.68亿元支持发放2.28万户住房租赁补贴,安排13.26亿元支持17.9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排8亿元支持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至少可惠及25.21万户家庭。

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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