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转弯撞死人,死者家属获赔83万余元 法院诉前调解维护受害人权益

南宁晚报 2021-04-11 05:58 大字

本报讯(记者韦薇通讯员彭广明)货车司机覃某驾车右拐时,车头右前侧部位与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隆某发生碰撞。隆某送医后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因为死者隆某的家庭情况复杂,加上理赔所需材料较多,死者家属无从下手。日前,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推进在诉前快速分流化解适合调解的纠纷,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死者家属获赔偿83万余元。

1月16日16时59分,覃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隆某在昆仑大道金硕二手车市场前路段发生碰撞。隆某倒地后被货车碾轧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责任认定,覃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及货车承保的保险公司于3月9日初次到兴宁区法院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就案件如何赔偿问题咨询。因案件复杂,所需材料较多,死者家属就如何获取赔偿款,如何准备材料处于迷茫状态。调解员将所需材料一一列明,并协助死者家属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内拟定赔偿方案。因本案死者家庭情况复杂,为厘清家庭成员关系,明确受益人,调解员多次电话联系死者家属,指导其收集家庭成员户籍证明,明确受益人,在复杂的家庭关系中,最终帮家属厘清并明确受益人为7人。

3月30日,事故双方及货车承保公司再次来到兴宁区法院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正式调解。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向死者家属赔偿83万余元,并于15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支付给死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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