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运营服务费不给交电费? 南宁一商场运营公司做法引争议,一商户称已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南国今报 2021-02-24 14:01 大字

要交电费,先交服务费。 定坚/画

今报记者蒋文跃

2月22日,南宁市正恒商业广场的商户投诉称,因未交运营服务费,近期去物管处交电费时遇到刁难。广场运营公司则表示,他们收运营服务费已多年,商户入驻前也告知过对方,既然少数商户不配合,他们便不给对方提供服务。

商户

未交服务费不给买电

2月23日上午,李先生对记者说,他从去年12月开始,在正恒商业广场6楼承租铺面经营美发店。当月底,他去广场物管处交了物业费和1000元电费。交费时,收费人员提醒他,交完物业费还要交运营服务费,否则今后交电费会遇到麻烦。

2月20日,美发店过完年后开门营业。22日上午,此前购置的电用完了,美发店被迫歇业。“我找员工去物管处交电费,去了两次都不给交。下午我又跑一趟,对方才让我交了100元的电费。”李先生称,受电量限制,这几天他不得不安排几名员工在家休息。

李先生表示,今年1月初,一名广场运营公司人员发来一份《商业经营管理合同》。合同显示,广场运营公司——南宁金运恒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广场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统一营销策划和宣传推广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商铺每平方米每月交费5元。

李先生称,这名运营公司人员表示,商户进入正恒商业广场,享受了广场的资源及氛围环境,要受运营公司统一管理。

运营方

不交费不提供服务

按李先生的说法,之前他在该商场另一个铺面开店期间,有人向他提起要交运营服务费,后因无人上门收取,此事不了了之。他出示的一份函件显示,该广场多户商铺有类似遭遇。

该份函件由广场运营公司发给广场物管,称相关商家未签署商管合同,要求物管配合,停止给这些商铺售电。

记者联系了其中一家商铺的老板,她表示,近期去买电时确实遇到阻碍,找运管公司人员理论后,物管最后让她交了50元的电费。

记者随后来到广场物管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广场运营公司一名龚姓经理表示,运营方提供收费服务已有多年。商户入驻时,房东会明确告知商户。就目前来看,大部分房东和商户比较配合。“个别人不愿交,我们怎么能提供服务?我们不是不给这些商户交电费,他们要找房东来交,我们只认房东。”

对上述说法,李先生认为,运营公司应事先提供相关合同,并取得商户的同意,而不是在商户付完房租做好装修后才提出要收服务费。22日下午,他已将此事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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