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施行高层次人才“同行举荐”新政 获3名A类或B类人才举荐 可评高层次人才

南国早报 2021-02-05 13:49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近日,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广西首推高层次人才“同行举荐”新政。据该政策,获3名及以上A类或B类人才举荐,可申报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

当前,南宁市的高层次人才认定,主要对照该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开展。《细则》突破人才引用识别中靠部门、靠单位推荐的老传统,明确“以才荐才”“不唯目录”原则,通过人才“朋友圈”发现人才、推荐人才。

据该《细则》,由3名及以上的南宁市A类或B类高层次人才举荐,可突破人才评定目录范围参评南宁市高层次人才。有举荐权的A类、B类人才,须是南宁市在管理期内的高层次人才,且与被举荐人属于同一个行业领域。A类人才可以举荐A类、B类人才;B类人才可以举荐B类人才,不能举荐A类人才。

被举荐人得符合《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第二章的认定范围、条件和相关规定,在行业内成绩或成果突出,能较好服务南宁市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

举荐遵循举荐担保原则,举荐人既是推荐人也是担保人,举荐自愿,对被举荐人专业水平承担担保责任。根据南宁市“伯乐计划”,成功举荐并引进或自主培养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可获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该“同行举荐”政策从1月18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2019年2月,南宁市出台了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截至2020年年底,共认定A、B、C、D、E类高层次人才1824人。根据《细则》的规定,南宁市目前有50名已获认定为A类、B类的高层次人才,拥有人才举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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