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继续执行职工医保降费率政策

南国今报 2021-02-03 13:59 大字

今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2月2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2021年自治区本级继续执行职工医保阶段性降费率政策,企业按7.5%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费用。一家876人的企业,按其缴费基数计算,今年可因此节约165万余元保费。

据自治区医保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相关通知,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继续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要求,具体缴费率为:企业单位缴费率为7.5%,个人缴费率为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继续按两险合并实施后的缴费率执行。

以某航空公司广西分公司为例:2020年12月该公司有876名参保人员,总缴费基数1062.96万元。在相同参保人数及缴费基数的条件下,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后,该公司全年预计可减少保费支出165.82万元。

为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通知还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率由10%降为9%。按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078元)60%为缴费基数计算,2021年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每人可少缴保费63078×60%×1%=378元。

据测算,政策执行一年期内,预计可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负担2.95亿元。

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治区本级执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政策,此次的通知是在上述政策到期后,明确继续实施降费率政策。此举进一步降低了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单位用工成本,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力支撑疫情防控形势下的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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