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损坏交通设施相关单位付出代价 施工和监理单位被建设业主追究22万元违约款,交警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

南国今报 2021-01-21 13:56 大字

今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苏铮列)近日,南宁市一家施工单位在仙葫大道雷皇庙段施工时,出现了工人人为损坏交通标志牌的行为。事发后,建设业主分别追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20万元、2万元的违约款。1月19日,南宁交警部门也依法对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处罚1000元。

1月5日上午,南宁交警设施工程大队民警接报称,仙葫大道雷皇庙段的交通标志牌被人为拆除损坏。经查,拆除损坏交通标志牌的是仙葫大道某施工单位的工人。民警立即约谈建设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责令恢复该路段交通标志牌,消除道路通行安全隐患。

1月11日,针对该起违规行为,建设业主根据南宁市行业管理相关条例及合同约定条款,追究施工单位20万元违约款,追究监理单位2万元违约款,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记录。

1月19日,南宁交警部门依法对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处以罚款1000元,并责成建设业主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监督和指导,杜绝类似野蛮施工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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