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宁市重特大事故“零发生” 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四项指标全部下降
本报讯(记者韦薇通讯员黄盛钟)12月25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局召开2020年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据悉,截至12月22日,今年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26.2%、18.2%、27.8%和14.3%,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得到提升。
今年,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排765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安全生产重大项目,并制定实施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深化“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强化计划执法、推进联合执法,实行安全检查清单制,形成执法合力。
同时,启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着重抓住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控制、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和应急救援等5个方面落实建设措施,明确84个单位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自治区安委会明确全力支持南宁市作为试点城市率先建成广西首个“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辨识和建档工作,健全完善了市、县两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意识,规范履职行为。截至12月22日,全市累计有2792家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其中一级标准化企业21家、二级标准化企业246家、三级标准化企业2525家。大力推进企业工伤保险和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双保险制度,发挥工伤强制险和商业保险对企业事故预防控制的作用。截至12月22日,全市已有772家高危行业企业在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同时,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开展重点领域安全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团雾多发路段治理、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从严整治铁路沿边安全环境等。
组织开展“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以“强监管”和“严执法”两大方面为重点工作内容,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处罚了一批违规违法企业,整改并消除了各类潜在的或明显存在的事故隐患。今年1—11月,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062家次;实施行政处罚394次、共处罚款1976.96万元,其中监督监察罚款673.56万元、事故罚款1303.40万元;下达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共7368份。严格安全生产失信惩戒,3家企业被纳入市级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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