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不肯交3万元被赶走? 市场收取食品安全保证金惹争议

南国今报 2020-12-17 14:11 大字

今报记者赵敏

最近,南宁仙葫农贸市场的部分租户陆续接到通知,要求在续签合同前向市场开发公司交纳3万元食品安全保证金。不少租户对此表示异议,而市场开发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收这笔钱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收多收少是市场行为,租户不做了可以退回。目前,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经营户

每摊3万元保证金不合理

12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仙葫农贸市场。不少肉摊摊主称,最近半个月来,由于合同准备到期,市场方工作人员逐个来到摊位前,口头要求租户交3万元食品安全保证金。“如果不交钱,摊位就保不住了。”一名摊主称,本来合同到12月底才到期,但因他们不肯交钱,市场方就提前在摊位前贴出招租信息。有摊主指着一空摊位称,该摊主就因不肯交钱已被市场方赶走。

多名经营日杂货和水果摊的摊主告诉记者,市场方是先从肉行开始,然后再推广到整个市场。

对于这笔保证金,很多经营户认为不合理,称没有法律依据而且金额过高,“没有文件规定,其他市场也都不收这笔钱”“市场方收钱不是按户来收,而是按摊位收,我有4个摊位,总共要交12万”。还有摊主称,整个市场共有600多个摊位,按600个摊位计算市场方将收到1800多万元,“这笔钱市场方如果管理不当,我们就有要不回来钱的风险”。

市场方

约束经营户保障食品安全

该巿场经营方是南宁市丰荣市场开发有限公司。15日上午,该公司总经理程彬生对记者说,收取食品安全保证金是市场方自身行为,最近才开始向经营户收取,目前已有猪牛羊肉摊的部分经营户交了这笔钱。至于有的摊位前贴出招租信息,有个别是因不交食品安全保证金,其他的都是合同快到期或者已到期。

“如果其中一家经营户销售的食品出了问题,消费者不会说是哪一摊,只会说是哪个市场,这就会影响整个市场的名声。”程彬生说,市场曾出现进购私宰肉的情况,出于保障市场食品安全的考虑,约束经营户从正规渠道进货,所以要求经营户交一定数额的食品安全保证金,“如果不做了,可以退回去”。程彬生称,如果经营户觉得金额高可以协商解决,但若不交,那摊位只能另租给他人。

进展

主管部门正协调处理

16日,记者了解到,仙葫管委会已组织工商质监等部门,召集相关经营户代表和市场方负责人开会协调处理此事。经协调,有关部门认为市场方为了食品安全收取这笔钱不违法,但在金额多少问题上存在争议,有关部门要求市场方两周内处理好此事,市场方承诺一周内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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